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m2024gzbc-orgcode-009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蒲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571-8718062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7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2024GZBC-ORGCODE-009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 (丽水段)环境保护监测及专项验收服务第HJ01标段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许〔2023〕5001416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丽水义龙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丽水义龙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以下简称本项目)主线起于牛头山金华与丽水交界处,遂昌濂竹乡牛头山隧道,起点桩号 YK105+203(左线桩号 ZK105+251),顺接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金华段)终点。沿线途经遂昌县濂竹乡,松阳县赤寿乡、古市镇、樟溪乡、斋坛乡、叶村乡、竹源乡、大东坝镇、安民乡,龙泉市道太乡、龙渊街道、西街街道,终于龙泉市兰巨乡上淤村附近 G25 丽龙庆高速公路上,距离龙泉南互通西侧约 1.9 公里处,终点设上淤枢纽接 G25丽龙庆高速公路,终点桩号 K198+208,主线路线全长约 93.051 公里(含主线 K126+758.337~K132+660.841 龙丽高速共线段长约 5.90 公里),其中遂昌段长约 8.088 公里,松阳段长约 43.835 公里(含共线段长 5.90 公里),龙泉长约 41.128 公里。断链分别为右线 K105+298=K105+203(长链:95.000m),左线 ZK105+343=ZK105+251(长链:92.000m);K132+660.841=K132+649.705(长链:11.136m);右线 K160+660=K160+624.864(长链:35.136m),左线 ZK160+650=ZK160+609.141(长链:40.859m)。其中上跨已建衢宁铁路段(左幅桥梁 ZK147+785.9~ZK148+604.1,右幅YK147+795.9~YK148+694.1)长约 858.2 米,下穿在建衢丽铁路段(左幅桥梁 ZK133+936.3~ZK133+997.1,右幅 U 槽 YK133+935.1~YK133+995.9)长约 60.8 米,该两段(以下简称铁路代建段)由铁路部门代建实施。

本项目主线共设桥梁约 15470.44m/58 座(含互通主线桥,不含铁路代建桥),其中特大桥3534.86m/2 座,大桥 10719.48m/29 座,中小桥 1216.1m/28 座;隧道约 52826.5m/14.5 座(左右洞平均长,下同),其中特长隧道约 43101.5m/7.5 座(含与金华段共建的 0.5 座牛头山隧道),长隧道约8210.5m/4 座,中隧道约 824m/1 座,短隧道约 690.5m/2 座;互通式立交 9 处,其中枢纽互通 3 处(斋坛枢纽、叶村枢纽、上淤枢纽),一般互通 6 处(濂竹互通、松阳西互通、大东坝互通、道太互通、龙泉北互通、宏山互通);服务区 2 处(新建龙泉服务区 1 处、改建松阳服务区 1 处),收费站 7 处(濂竹、松阳西、斋坛、大东坝、道太、龙泉北、宏山),管理分中心 1 处,养护工区 1 处,隧道管理站 5 处,以及必要的配套管理用房和设施。同步建设遂昌濂竹互通连接线 1 条长约 6.4 公里,连接线共设中小桥约 595.96m/10 座;隧道约 2987m/3 座,其中长隧道约 2140m/1 座(大岭头隧道)、中隧道约 625m/1 座(叶油隧道)、短隧道约 222m/1 座(龙岩头隧道)等。

2.2招标范围: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工程(包括主线和连接线)环境保护监测及专项验收服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 HJ01 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根据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等文件要求的监测内容、监测频次,对项目建设施工前或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环保验收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按要求编制环境监测报告(包括噪声、水、空气、固体废弃物等);

(2)根据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等文件要求,协助发包人做好环保设施三同时工作,编制建设阶段突发环境时间应急预案,并对参建各方的环保工作开展进行技术交底与培训,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环境保护施工组织方案,提出审查意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各项污染防护措施的落实;

(3)协助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保信息公开与宣传等工作;

(4)组织参建各方环保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指导参建各方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

(5)协助发包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

(6)在工程建设期和运营过程中,协助发包人处理环境污染投诉和信访事件,配合发包人做好行业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和生态环保事件调查、处理等工作;

(7)项目完工后,检查工程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和施工现场的环境恢复情况;

(8)项目投入试运营前,开展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定运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并协助办理备案手续;

(9)开展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调查工作,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组织验收会议(含邀请专家、验收报告技术审查),做好验收信息公开及验收备案等相关工作;

(10)环境监测、应急预案及竣工环保验收所需的其他提出合理化建议、环保后评价等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11)协助办理报批或备案为专项验收提供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出具的监测报告应通过环保相关部门评审及一次性通过环境专项验收。

(12)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所需的其他技术服务工作。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完成且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服务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环保专项验收,且满足委托人要求。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HJ01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资格能力,具备①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环境监测服务或环境监测咨询或环保技术咨询等)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业务范围须含环境监测服务或环境监测咨询或环保技术咨询等),②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定证书 (CMA))且认证(或认定)参数中包含水、空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资质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本项目承担专项验收服务工作的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中体现):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需明确双方拟承担的具体工作,载明双方应承担的责任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需由牵头人委派,联合体中承担监测任务、出具监测报告的需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认证(或认定)参数中包含水、空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

3)其他:/。

3.2财务要求:/

3.3业绩要求:自2019年7月1日(以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载明的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承担过①一条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环境监测业绩;②一条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环境专项验收服务业绩(注:①②须同时具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业绩②;若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①②的要求,均予以认可业绩。)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灰、黑名单,标的物品类D级供应商等情形)。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5)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6)其他:/。

3.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环境专项验收服务的项目负责人;3.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3.6其他要求:

(1)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1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参加多标段(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7-04 2024-07-09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571)86909655;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40082066606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2024-07-10 16:30。招标人将于2024-07-13 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07-17 09:30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3.1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5.3.2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4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zjgzzc.co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ncico.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丽水义龙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万象街道解放街 91 号一单元 502 室

联系人:蒲女士

电话:0571-87186832

电子邮箱:113793819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71-87180629

电子邮箱:531066781@qq.com

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人:先生

    话:0571-86909655

电子邮件:779782438@qq.com

 

系统维护电话:0571)86906758(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先生;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代理机构先生;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2024-07-0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