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防洪工程水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ngl-sj2023-01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鑫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187460770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防洪工程水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编号:XNGL-SJ2023-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项目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林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海林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防洪工程水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牡丹江市海林市
2.3建设规模:修复堤防工程4处、修复护岸工程12处、修复防洪墙1处及其他水毁防洪工程等;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所有设计成果并通过技术审查。
2.5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等任务。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省市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批复勘察设计费的9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4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询;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于2023年11月01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3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09时00分。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09时0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海林市水务局
电    话:0453-7555055
招 标 人:海林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牡丹江市海林市子荣街639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53-755500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鑫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1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8746077077
电子邮件:hljxn163@163.com
日    期:2023年10月31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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