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ZJSGLJH-FW2021026
二、项目名称: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行道停车泊位施划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97.5(%) | 金华市万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国贸街128号1-601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行道停车泊位施划项目 | 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行道停车泊位施划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满一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凌峰,谢宜平,张辉(采购人代表)
六、技术评分明细表
分标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得分 |
---|---|---|---|---|---|
1 | 金华市路佳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39.5 | 45.0 | 54.0 | 46.17 |
1 | 金华市万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57.5 | 61.5 | 60.0 | 59.67 |
1 | 金华市顺发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39.0 | 46.5 | 54.0 | 46.5 |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的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000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青春路39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9133099
质疑联系人: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9133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丹光东路39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俞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267923610
质疑联系人:胡靓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02802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陈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87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