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车务段堡子湾、十八台车站到发线防溜装置拆装公开询价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车务段堡子湾、 十八台车站到发线防溜装置拆装 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NCW-2023-04)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车务段堡子湾、
十八台车站到发线防溜装置拆装
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编号:JNCW-2023-04
一、项目概况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务段堡子湾、十八台车站到发线防溜装置拆装作业项目,按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说明
1.采购人名称及地址:
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务段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前进路83号
2.项目名称:到发线防溜装置拆装
3.项目内容:集宁车务段堡子湾站拆除8台到发线防溜装置;
十八台站拆除6台到发线防溜装置,并于施工结束后进行安装恢复。安装恢复所需要的配件由中价单位提供。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 潜在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能出具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文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经营范围应涵盖到发线防溜装置的生产、经营。
2. 潜在供应商此前在各项目实施过程中无不良反应。
3.询价方法:经公开询价最低价为供货方。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售后服务
1.拆除后安装的到发线防溜装置质量满足《铁道车辆停车防溜装置》 第一部分:内撑式停车防溜器(TB/T 3162·1-2007)的规定相关要求。
2.本次采购只是集宁车务段管内堡子湾、十八台到发线防溜装置拆除及拆除后安装作业,因此安装使用的配件必须与堡子湾、十八台站使用的整套设备配套一致,配件技术条件必须支持现有股道安装条件及机车车辆限界的技术要求。
3.拆除后安装的到发线防溜装置所使用配件不得影响整机性能。
4.保证设备按照集团公司下达的施工或维修天窗计划时间内完成拆除及安装作业。保证安装后的设备在规定使用期限内不发生技术质量与安全问题。在规定使用期限内由于设备自身技术质量安全由提供商负责。
5.中价单位待验收合格后履行质保期限。产品质保期为合同签订的到货日期验收合格后一年。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原因的故障,由中价单位负责维修。
6.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约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验收方式: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验收。
四、报价要求
1.报价截止日期:2023年3月14日17时00分(以网上发布时间起计)
2.报价资料: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询价报价表》所有报价(含单价、总价等)不得手写,手写或涂改的均视为无效报价(签字除外)。《询价报价表》须逐项填写,在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不接受电话报价。
4.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四、联系方式:
技术参数及报价程序咨询电话:范文和0474-2241332
五、报价方式:
《询价报价表》及相关资料书面递交或邮寄至: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前进路83号集宁车务段技术科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车务段堡子湾、
十八台车站到发线防溜装置拆装
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编号:JNCW-2023-04
一、项目概况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务段堡子湾、十八台车站到发线防溜装置拆装作业项目,按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说明
1.采购人名称及地址:
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务段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前进路83号
2.项目名称:到发线防溜装置拆装
3.项目内容:集宁车务段堡子湾站拆除8台到发线防溜装置;
十八台站拆除6台到发线防溜装置,并于施工结束后进行安装恢复。安装恢复所需要的配件由中价单位提供。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 潜在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能出具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文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经营范围应涵盖到发线防溜装置的生产、经营。
2. 潜在供应商此前在各项目实施过程中无不良反应。
3.询价方法:经公开询价最低价为供货方。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售后服务
1.拆除后安装的到发线防溜装置质量满足《铁道车辆停车防溜装置》 第一部分:内撑式停车防溜器(TB/T 3162·1-2007)的规定相关要求。
2.本次采购只是集宁车务段管内堡子湾、十八台到发线防溜装置拆除及拆除后安装作业,因此安装使用的配件必须与堡子湾、十八台站使用的整套设备配套一致,配件技术条件必须支持现有股道安装条件及机车车辆限界的技术要求。
3.拆除后安装的到发线防溜装置所使用配件不得影响整机性能。
4.保证设备按照集团公司下达的施工或维修天窗计划时间内完成拆除及安装作业。保证安装后的设备在规定使用期限内不发生技术质量与安全问题。在规定使用期限内由于设备自身技术质量安全由提供商负责。
5.中价单位待验收合格后履行质保期限。产品质保期为合同签订的到货日期验收合格后一年。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原因的故障,由中价单位负责维修。
6.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约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验收方式: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验收。
四、报价要求
1.报价截止日期:2023年3月14日17时00分(以网上发布时间起计)
2.报价资料: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询价报价表》所有报价(含单价、总价等)不得手写,手写或涂改的均视为无效报价(签字除外)。《询价报价表》须逐项填写,在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不接受电话报价。
4.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四、联系方式:
技术参数及报价程序咨询电话:范文和0474-2241332
五、报价方式:
《询价报价表》及相关资料书面递交或邮寄至: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前进路83号集宁车务段技术科
询价报价表 | | |||||||
到发线防溜装置拆除、安装费用明细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作业内容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不含税 单价 | 不含税 合计 | 含税合计 | |
1 | 十八台站到发线防溜装置拆除、安装 | 到发线防溜装置拆除 | 台 | 6 | | | | |
到发线防溜装置安装 | 台 | 6 | | | | |||
含税(13%)合计: | | |||||||
2 | 堡子湾站到发线防溜装置拆除 | 到发线防溜装置拆除 | 台 | 8 | | | | |
含税(13%)合计: | | |||||||
共计: | ||||||||
1.报价单位名称(单位签章): | ||||||||
2.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 ||||||||
3.甲方: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务段 | ||||||||
4.联系人:范文和 联系电话:0474-22413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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