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项目编号:HSCX2018013-2)以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黄山区一水厂迁建项目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防护网工程采购、安装项目(二次)
项目单位:黄山市黄山区美好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黄山市黄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代理机构:黄山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
成交供应商:黄山市黄山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182845.92元
主要成交标的:1、品牌型号:鸿祥牌
2、数量:2000米
评审专家名单:李团结、侯 飞、崔小宝
二、项目类别:工程类
三、项目服务要求:
1、售后:质保期1年
2、质量:合格
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四、其他
1、询价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9日
2、开标时间: 2018年06月25日;
3、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2018年06月25日至2018年06月26日;
4、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黄山区平湖西路黄山房地产大厦4楼,联系电话:0559-8535100;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5、监管电话:0559-8512175。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黄山市黄山区美好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黄山市黄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黄山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