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仪器与信息化建设第二批(小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000-51425
预算金额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3
公告正文
包号-序号:004-1 产品名称:干烤灭菌器 数量:1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最高限价:1万元 | ||||
招标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 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1.控温范围(℃ ): RT+5-300 2.温度分辨率(℃ )≤0.1 3.托架 / 负荷: 两块、大于等于15kg/ 块 4.定时范围: 1-9999 分钟(小时) | | | | |
包号-序号:004-2 产品名称:单道移液器 数量:4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最高限价:1万元 | ||||
招标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 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1.可整支高温高压灭菌和紫外线灭菌 2.四位数字体积显示 3.可选量程0.5 - 10 μl、10–100 μl、20–200 μl、100–1000 μl。 | | | | |
包号-序号:004-3 产品名称:8道移液器 数量:4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最高限价:4万元 | ||||
招标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 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1.可整支高温高压灭菌和紫外线灭菌 2.四位数字体积显示 3.可选量程0.5–10 μl、10–100 μl、30–300 μl | | | | |
包号-序号:004-4 产品名称:电动单道移液器 数量:4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最高限价:4万元 | ||||
招标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 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1.多功能操作摇杆 2.圆形选项盘可选择不同功能,多种语言可选,包括中文 3.可选量程0,5–10 μl、5–100 μl、15–300 μl、50–1000 μl | | | | |
包号-序号:004-5 产品名称:电动8道移液器 数量:4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是 最高限价:6万元 | ||||
招标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 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1.多功能操作摇杆 2.圆形选项盘可选择不同功能,多种语言可选,包括中文 3.可选量程0.5–10 μl、5–100 μl、15–300 μl、50–1200 μl | | |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2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0月2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聚信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1618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文件文件递交方式采用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2.本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均为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完成。
3.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 号。供应商电子评审系统的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类似问题可拨打400-128-8588进行电话咨询。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浑南区金枫街168号
联系方式: 024-233881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聚信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0号16层
联系方式: 024-22818804
邮箱地址: lnjxc1606@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聚信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3346101020000147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海洋、刘建南
电 话: 024-2281880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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