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五局重庆分公司麓溪湖生态调节坝及3#、4#桥总承包工程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2/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五局重庆分公司麓溪湖生态调节坝及3#、4#桥总承包工程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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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水电五局重庆分公司水泥材料采购项目询比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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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
价方式为麓溪湖生态治理工程采购袋装水泥材料一批,采购物资拟使用该项
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麓溪湖生态治理工程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悦来会展城与智慧城之间,主要分
为生态调节坝、景观护岸工程及水生态修复工程,坝址位于清溪口大桥上游120m
处。水库总库容505万m3,正常库容62.6万m3,正常蓄水位195.5m。麓溪湖
生态治理工程是以涵养水体、修复河流生态、改善城市河湖水环境等为综合效益
的生态景观工程。
麓溪湖生态调节坝正常蓄水位195.5m,设计洪水位201.55m,校核洪水位
203.45m。坝顶高程205.50m,坝顶宽13m,最大坝高35.5m,坝轴线长208.0m,
分为左、右岸非溢流坝段和河床溢流坝段,左岸非溢流坝段长61.0m,右岸非溢
流坝段长71.0m,河床溢流坝段长76.00m。
麓溪湖生态治理工程主要由景观护岸工程、生态调节坝及水生态修复工程组
成。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和《防洪标准》
(GB5021-2014)规定,景观护岸工程为Ⅰ等,主要建筑物级别1级,次要建筑
物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4级;景观护岸工程设计标准采用100年一遇。
生态调节坝总库容505万m³,为Ⅳ等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挡水建筑物、泄
水建筑物按4级建筑物设计,次要建筑物包括消能防冲设施、临时建筑物按5
级设计。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溢流坝段消能防冲按
20年一遇洪水设计。
2.2.采购范围:物资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
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
定为准。
2.3.采购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水泥 | P.042.5(袋装) | 吨 | 1500 |
备注:以上询价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实际供货数量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
赔依据。
2.4.交货时间:按需分批交货,采购计划通知后3日内交货,预计于2024
年12月30日前全部交货完成。
2.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麓溪湖生态治理工程项
目指定地点。
2.6.技术、质量要求:
2.6.1提供国家相关机构认可的相应的合格证、材质证明、质检报告,提
供具有国家独立认定机构出具的材料性能实验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2.6.2材料检验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需符合国家标
准GB175-2007/XG3-2018的有关要求。
2.6.3无论合同是否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均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最新的技
术标准。
2.7.结算与付款方式:
2.7.1先货后款,按月挂账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21
日到本月20日。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
等,至少一式三份,买方三份)和《材料清单》(一式三份),以检验合格的数
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5日前到供方办理《材料结算单》。
2.7.2付款及支付方式
2.7.2.1供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需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需方收到发票并效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挂
账后6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等支付方式支付该批材料款的90%,剩余10%为质
量保证金,质保金将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个月内未出现质量问题于15个工作日
内一次性无息返还。,2.7.2.2付款采
用银行转账支付方式。
2.7.3质量保证金:按照需方当期应付结算款的10%暂扣,当期货款质量保
证金在质保期(3个月)满15日内由需方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
一次性无息返还。
2.8履约保证金及缴纳方式:人民币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以银行保
函或现金做为担保,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麓溪湖生态整理工程项
目经理部收取。
2.8.1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及返还方式:a.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
完毕,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b.因招标人原因导致水
泥材料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的延长。
2.8.2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a投标人发生本合同所描述的任何一种违约行为,而致使甲乙双方完全终止
合同。
b投标人不履行实质性合同承诺。
c履约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投标人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2.9投标保证金:10000元(壹万元整)
缴纳方式: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后,集采平台会自动生成一个虚拟收款账户
(注:每个项目的各个投标人账号均不同),供应商按此账号递交保证金即可。
3、价格调整
1、结算时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单价以招标确定的单价为准。在合同
执行期间,固定费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得调价。
注:含税综合到货单价,目前税率为3%。如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政策对增值税
税率进行调整,则本合同中约定的材料价格依照税率调整幅度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为:
调整后的单价=本同约定单价/1.03*(1+相应税率)(无论税率如何变动,税前单价不动)。
4、计量及验收方式
4.1计量
水泥按吨验收计量。
4.2水泥验收
供方按国家标准要求随货提供该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经检验如果有任何一
项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供方自行负责退货,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在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需方有权向供方要求索赔损失。若在供方在收到
需方索赔通知后5天内未予书面答复,则认为供方已接受上诉索赔。检验时按以
下条款执行:
4.2.1、水泥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必须随车提供出产厂家出具的“出厂合格
证”和检验报告,送货单交需方验证人员。
4.2.2、现场检验时,供方随车提供的“出厂合格证”必须是合同规定的出
产厂家;对不是合同规定的出产厂家的产品一律拒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
部由供方承担。
4.2.3、现场检验时,如发现水泥由于供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不符合合同中
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需方拒收,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2.4、水泥的交货数量按双方实际验收数据结算。
4.2.5、每批水泥的质量检测报告一式两份,原件交需方工程质量部,复印
件加盖供方质保章后交需方设备物资部一份。
5、报价人资格条件
5.1、注册资金:国内制造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有效期内
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
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上述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允许生产制造企业授权多个代理商进行投标,但生产制造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同
时参与投标。
5.2、报价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3、报价人近一年具有与本次询价产品相同或相近材料销售和技术服务业
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扫描件)。
5.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
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
内。
5.5、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
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5.6、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
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5.7、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6.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
年2月7日12: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http://ec3.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
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5)。
7、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3年2月10
日10:00前登录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
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
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在线报价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
公司重庆分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
进行询比价文件递交。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
造成无法在线递交文件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8、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
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等于3家时,对所有
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大于3家时,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
从低到高排序前3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
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3家,由询比价
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
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中标候选人。
若报价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
9、违约性条款
9.1、检验和索赔:在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后的10天内,如有质量、规格与合
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调换,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质保期内出现
的产品质量问题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索赔其损失。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后14
天内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
9.2、延迟交货违约责任: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
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违约金的条件下延期交货。违约金可
在支付货款时扣除,违约金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的按7天计算,但违约
金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5%。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规定时间30个工作日时,
买方有权当方面取消合同,并要求卖方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9.3、合同争议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的仲
裁为终局仲裁,对双方均由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委员会有决定外,由败诉一
方承担。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
(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http://ec3.powerchina.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0号棕榈泉国际中心B座28楼中国水电五局
联系人:陈馨怡
电话:13227016690
使用单位联系人:高杨
联系电话:17393975689
12、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84461372
2023年2月2日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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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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