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鞍山市千山区泉兴社区三车厂老旧小区基础市政设施改造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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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佳楠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鞍山市千山区泉兴社区三车厂老旧小区基础市政设施改造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3-06 至 2023-03-10
撰写单位: 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撰写人: 黄佳楠

   (2023年鞍山市千山区泉兴社区三车厂老旧小区基础市政设施改造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鞍山市千山区泉兴社区三车厂老旧小区基础市政设施改造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311-00012
项目名称:2023年鞍山市千山区泉兴社区三车厂老旧小区基础市政设施改造建设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28,600.00
最高限价(元):728,6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2023年鞍山市千山区泉兴社区三车厂老旧小区基础市政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园区规划红线用地面积为103191平方米,项目主要对小区内的园区配套进行改造,园区内改造面积约为87540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包含:停车位工程、室外雨污管网改造工程、室外通讯沟改造工程、绿化改造工程、监控、路灯改造工程、景观小品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大门围墙改造工程、燃气工程、给水改造工程。
停车位工程:沥青停车位8490平方米;
室外雨污管网改造工程:更换污水管道2976米,更换污水检查井(井内径1000mm)295座;拆除新建化粪池19座;新建雨水管道432米,新建单箅偏沟式雨水口(750*450)60座;拆除沥青路面4999.51平方米,水泥路面759.31平方米,方砖4434.75平方米,恢复沥青路面11140平方米,人行道面砖8110平方米,边石5459米;
室外通讯沟改造工程:更换波纹管(110)12350米,镀锌钢管(过路套管,DN150)2500米,砌筑手孔检查井(φ700)50座;拆除沥青路面1000平方米,水泥路面152平方米,方砖887平方米,恢复沥青路面2228平方米,人行道面砖1622平方米,边石1092米;
绿化改造工程:改造绿化面积约为22850平方米,其中包含种植乔木651株,灌木5375平方米,草坪16694平方米。
监控、路灯改造工程:新建监控系统1套,安装摄像头22个,敷设6类网线170米,DN50镀锌钢管220米,PE80波纹管840米,12芯光缆1120米,4芯光缆1120米;增设太阳能路灯148盏;
景观小品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增设景观亭9座,健身器材10组,垃圾桶30组,休闲椅10个。
大门围墙改造工程:拆除原有围墙并新建铁艺围墙2100米,新建车行门禁4组,人行门禁8组。
燃气工程:敷设室外管线共4700米,其中,敷设PE管(PE100/SDR17,dn200*11.9)1300米,PE管(PE100/SDR17,dn160*9.5)2100米,PE管(PE100/SDR11,dn63*5.8)1000米,气源主管线300米,埋地聚乙烯阀门井21座。拆除沥青路面4000平方米,水泥路面608平方米,方砖3550平方米,恢复沥青路面8912平方米,人行道面砖6488平方米,边石4367米;
给水改造工程:更换DN200管线1200米,DN100管线2200米,DN200阀门及DN200阀门井15座,DN100阀门及DN100阀门井25座,DN200消火栓及消火栓井10座,DN100消火栓及消火栓井14座,DN200电磁流量计及水表井2座,DN100电磁流量计及水表井2座。
二.项目总投资为3020.45万元
三.设计依据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50217-2018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
《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GB/T19472-2004;
《埋地聚乙烯排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64-2004);
《埋地塑料管道施工》(06MS201-2);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2012);
《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 194-2013);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55011-2021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50420-2007(2016年局部修订版);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784号;
《辽宁省园林绿化地方标准》DB/T2100P54001-54005-87;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标准》 CJ/T 24-1999
《风景园林制图标准》CJJ/T67-2015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2007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其他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范规程;
项目承办单位及各相关部门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其他配合服务至施工验收结束。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企业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或{ {【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或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且 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或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且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且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且 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且 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且 照明工程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或 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6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3月1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承包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承包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 CA 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服务热线: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 CA 认证机构。承包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承包商自身承担。
2.承包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加密)或以密封文件的形式邮寄电子备份文件U盘(邮寄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1层S28、S29号;收件人:黄佳楠;电话:0412-8801558)的形式提交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承包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邮件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承包商名称”+“所投包号”(如:JH23-210311-00012某某公司001)。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加密)或以密封文件的形式邮寄电子备份文件U盘(邮寄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1层S28、S29号;收件人:黄佳楠;电话:0412-8801558)的形式提交备份文件,逾期发送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4)承包商发送的备份文件封面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4.承包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承包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承包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承包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承包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承包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因解密超时而造成承包商投标(响应)失败,责任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6.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7.参与投标的承包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名修改为承包商名称。承包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承包商自行承担。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 https://meeting.tencent.com/
本项目“腾讯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表”。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千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28号
联系方式: 0412-2313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联系方式: 0412-8801558
邮箱地址: lnghgcxmg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鞍山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1001630103052502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佳楠
电  话: 0412-880155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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