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GZRL2024-ZG-C002-1]水西园区D5-01地块周边环境地下水采样监测项目合同公示
金额
53.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rl2024-zg-c002-1
预算金额53.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瑞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江西维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53.7万元
中标联系人-15079769986
公告正文
水西园区 D5-01 地块周边环境地下水 采样监测项目服务合同
甲方(采购单位):江西章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乙方(服务单位):江西维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4 年 6 月 26 日
签订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2024 年 6 月 20 日(赣州瑞林招 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水西园区 D5-01 地块周边环境地下水采样监测项 目的成交结果和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ZRL2024-ZG-C002-1)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服 务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响 应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合同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 合同总价
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柒仟元整,即 RMB 537000.00 元。该合同总价是完成服务内容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 价不变。
第三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 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 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和费用。
第四条 服务质量
1.甲、乙双方应将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确认的服务名称、服务需求、商务需求、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数量和服务日期等内容作为本条款的 基础共同遵照执行。
2.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壹年,自 2024 年 6 月 26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止。
第六条 验收
1.服务实施后,甲方将对服务的质量进行考核。
2.服务验收报告应由甲方、乙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 此作为支付凭据。
第七条 付款方式
(一)付款方式:乙方在 2024 年 9 月 31 日前完成 3 次采样检测工 作并且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乙方在 2025
年 6 月 24 日前按要求完成所有采样检测工作且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清剩 余 50%的合同金额。每次款项拨付前,乙方须先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 凭发票付款。
(二)服务期内,如甲方需增加 5%(含)以内的服务数量(即:300 个样品×5%=15 个样品),则甲方不增加任何费用。如甲方需增加 5%(不含)—10%(含)之间(即:16—30 个样品),则甲方按实际增加 的样品数量,按乙方中标单价×增加的样品数量,据实结算。
(三)乙方账户信息:
户名:江西维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征大道支行
账号:797901238510123
第八条 售后服务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及成交结果规定的服务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 供服务。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金额的 8%向甲方缴纳本项目的履约 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 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无质 量及纠纷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
户名:江西章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账号:151022582900005142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章贡支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
关条款,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十一条 争议及仲裁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 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提请赣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 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正本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壹份,采 购代理机构壹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 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武当山路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地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
1 号 区恒科产业园 8 号
电话: 电话:150 7976 9986
2024 年 6 月 26 日
2024 年 6 月 26 日
附件
采购项目需求
1、项目概况:水西园区 D5-01 地块周边环境地下水采样监测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水西园区 D5-01 地块周边环境 50 个地下水监测井的地下 水采样检测。主要工作包括:采样前洗井、地下水样品采集和运输、样 品实验室测试分析,分批出具采样记录(含洗井)、检测报告、质控报 告。
2、服务数量:300 个样品(1 口井采样 1 次为 1 个样,不计平行样)。
3、监测频次:前 3 个月内每月 1 次,后期每季度 1 次,总计 6 次,具体频次根据实际增加或减少。
4、检测指标:如下表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以及地方管理要求,以及《地下水环境监测
技术规范》(HJ 164-2020)等。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内容 及要求 | 备注 |
1 | 水西园区 D5-01 地块 周边环境地下水采样 监测项目 | 项 | 1 | 详见附件“采 购项目需求” | 本项目金额含 服务、工具、税 金、技术支持等 与本项目相关 的所有费用。 |
监测井编号 | 监测指标 |
GW01 | COD、氨氮、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铅、镉、砷、铜、锌、锑、钴、汞、六价铬、总铬、银、氰化物、氟化物、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pH |
GW02 | |
GW03 | |
GW04 | |
GW05 | |
GW06 | COD、氨氮、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铅、镉、砷、铜、锌、锑、钴、汞、总铬、六价铬、银、氰化物、氟化物、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pH |
GW07 | |
GW08 | |
GW09 | |
GW10 |
监测井编号 | 监测指标 |
GW11 | COD、氨氮、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铅、镉、砷、铜、锌、锑、钴、汞、氟化物、总氰化 物、总铬、六价铬、锡、铁、铝、银、可萃取性石油 烃(C10~C40)、pH |
GW12 | |
GW13 | |
GW14 | |
GW15 | |
GW16 | COD、氨氮、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铅、镉、砷、铜、锌、锑、钴、汞、锡、铽、钛、铁、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pH |
GW17 | |
GW18 | |
GW19 | |
GW20 | |
GW21 | COD、氨氮、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铅、镉、砷、铜、锌、锑、钴、汞、总铁、总铝、总 铽、总钕、总铌、总镝、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pH |
GW22 | |
GW23 | |
GW24 | |
GW25 | |
GW26 | COD、氨氮、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铅、镉、砷、铜、锌、锑、钴、汞、总铬、铁、铽、镝、钕、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pH |
GW27 | |
GW28 | |
GW29 | |
GW30 | COD、氨氮、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铅、镉、砷、铜、锌、锑、钴、汞、总铬、六价铬、铁、氰化物、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pH |
GW31 | |
GW32 |
监测井编号 | 监测指标 |
GW33 | COD、氨氮、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铅、镉、砷、铜、锌、锑、钴、汞、总铬、六价铬、铁、氰化物、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pH |
GW34 | |
GW35 | |
GW36 | |
GW37 | COD、氨氮、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铅、镉、砷、铜、锌、锑、钴、汞、氟化物、总铬、铁、锰、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pH |
GW38 | |
GW39 | |
GW40 | |
GW41 | COD、氨氮、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铅、镉、砷、铜、锌、锑、钴、汞、铬、铁、可萃取 性石油烃(C10~C40)、pH |
GW42 | |
GW43 | |
GW44 | |
GW45 | |
GW46 | COD、氨氮、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铅、镉、砷、铜、锌、锑、钴、汞、总铬、钼、铋、氟化物、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pH |
GW47 | |
GW48 | |
GW49 | |
GW50 | |
备注: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所列检测(监测)指标,具体采 样时将视现场情况适度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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