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1年乌鲁木齐市热电联产供热区域燃气供热能力建设项目低氮改造二包已由乌发改函【2014】9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乌鲁木齐市燃气供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乌鲁木齐市燃气供热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编号:E6501003911001028001
3、招标项目名称:2021年乌鲁木齐市热电联产供热区域燃气供热能力建设项目低氮改造二包
4、项目类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5、项目类型:货物采购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二道湾锅炉房2*58MW,南区隔压站1*70MW改造
二、标段信息
第1标段
(1)、标段编号:E6501003911001028001001
(2)、标段名称:2021年乌鲁木齐市热电联产供热区域燃气供热能力建设项目低氮改造二包
(3)、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4)、标段合同估算价:700.0万元
(5)、保证金:100000.0元
(6)、标段(包)内容:二道湾锅炉房2*58MW,南区隔压站1*70MW
(7)、标段工程规模:3台
(8)、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注: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仅能授权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
2、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燃气锅炉单台58MW以上(含58MW)低氮燃烧器及NOx排放量低于30mg/Nm3的业绩一项(制造商需提供执行销售的本次所投本品牌业绩,经销商需提供企业或制造商销售的本次所投品牌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合格的烟气排放环保检测报告);
3、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2、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专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49.119.97.2:8090/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08月18日起至2021年08月30日 10:30止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网上递交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乌鲁木齐市燃气供热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郑业锦
电话:0991-2575580
2、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 新疆聚金隆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曹英英、徐玉贵
电话: 18509913610
3、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市招标办
联系人: 庞超
电话: 0991-4643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