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2-440607-04-01-681025
预算金额166.16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琼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敏华0757-8773261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4
公告正文
Report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12-440607-04-01-681025
投资项目名称  高性能泡沫铝新材料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高性能泡沫铝新材料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  高性能泡沫铝新材料项目监理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塘西大道东侧地块五

资金来源 其他 资金来源构成 其他:360000.00000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66.16万元

招标内容

1.监理人主要负责本项目施工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本项目的监理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施工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整改、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本项目的监理内容包括对施工图纸内容及变更项目的施工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2.按委托人、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工程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以及为施工实施建设阶段、变更、采购、试验、安装、运营调试、竣工验收和备案、整改、资料编制归档、工程移交手续办理等各项工作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提供相关监理服务,并协助委托人、招标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流程等。 3.施工阶段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 4.保修阶段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改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在保修期内若发生保修项目时,监理人必须对保修项目进行监理。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360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16616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4.1 法人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4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各方中,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的需提供)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委派)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中 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
项。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2月至2024年05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监理员2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或双方共同委派均可)
均需具有《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监理员证书》或《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已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2月至2024年05月)为拟派监理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系统导出的电子盖章版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7.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在一定时限内依法依规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8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监理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4.8.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提供证明材料须包括: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为全过程咨询业绩,须为独立承担该业绩中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且须满足相关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相关证明材料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6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交易类型”中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用户操作手册”。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 :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6月12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09时30分。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4日09时3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安徽省新方尊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装备科技园E栋16层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徐琼 联系电话 0551-62921115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207
招标代理联系人 何敏华 联系电话 0757-87710881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773261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5.工程编号:GC2024(SS)WZ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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