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农商银行存取款一体机设备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utc-2024-f107-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天津农商银行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金采联合(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世平1368201521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受天津农商银行委托,金采联合(北京)招标有限公司就天津农商银行存取款一体机设备框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农商银行存取款一体机设备框架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FUTC-2024-F107-2
二、采购内容及单价预算
存取款一体机设备框架采购。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若投标人法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原厂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提供商标注册证上注册人或商标有权使用人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的原件;
(四)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CCC产品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须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人所投产品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检测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别能力检测中心”检验,取得相关检验报告且检验报告在有效期内;设备信息在公布的《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过检名录》内列明,且机具型号、软硬件版本号、制造商信息应与过检的检验报告中的名录一致;须提供人民银行印制科学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完整的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别能力检测中心的官网截图(指《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过检名录》及附件的官网整页截图,截图中带有“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别能力检测中心或中钞印制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鉴定中心”水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别能力检测中心”于2021年11月18日更名为中钞印制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鉴定中心/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鉴定中心。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的截至时点为投标文件开启时间。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报名方式:非现场报名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招标文件售价:2024年10月14日9时30分至2024年10月18日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本次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和文件:(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报名登记表;(4)购买招标文件公对公汇款凭证。
(四)将报名登记表与须提供的报名资料一并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报名时间以提交完整资料的邮件时间为准),报名成功以邮件回复确认为准(邮箱地址:jczb_ns@cfcpn.com)。
五、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2024年11月8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408室。
六、开标时间、地点
2024年11月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408室。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采联合(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95号尚信大厦10层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世平、郭改改、刘松樵
(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682015217、16622556710
(五)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czb_ns@cfcpn.com
八、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
(一)名称:金采联合(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庄胜广场支行
(三)账号:335059935101
(四)行号:104100004917
(请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和来款用途)
九、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十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金采联合(北京)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十、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金采联合(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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