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医学创新科研实验中心大楼周边绿化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58.5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DH-YKD2024-156
预算金额58.52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医科大学
招标联系人-0991-211016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德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楚0991-483320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医学创新科研实验中心大楼周边绿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DH-YKD2024-156 

    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医学创新科研实验中心大楼周边绿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585200 

    最高限价(元):585171.5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医学创新科研实验中心大楼周边绿化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852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医学创新科研实验中心大楼周边绿化建设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项目预算金额(含中型、小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二级(市政公用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

地 址:新医路393号新疆医科大学

联系方式:0991-2110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德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706号昊泰明慧园B座18楼1803室

联系方式:0991-48332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楚、李娟娟

电 话:0991-4833203







附件信息:

  • 竞争性谈判-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医学创新科研实验中心大楼周边绿化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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