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环市西路小学绿森林校区开办改造二期(代建)项目询比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环市西路小学绿森林校区开办改造二期(代建)项目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小学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包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名称:环市西路小学绿森林校区开办改造二期(代建)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西湾路151号地块,北靠西湾路、南临湾畔大街。
3、项目规模:总投资约1500万元。建设内容为对绿森林校区的1号教学楼、2号教学楼、3号教学楼、4号教学楼等基础教育设施功能完善及提升,改造面积5802㎡。整体完善及提升公共活动区域以及教育装备。新建竹苑校区安全防护风雨连廊以及对竹苑校区跑道进行安全整改。
4、代建服务期:从签订本项目代建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保修期结束并完成工程结算之日止。
5、项目代建服务费用:代建费最高限价188754.00元。
服务酬金的取费基价以《环市西路小学绿森林校区开办改造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中的建筑工程费用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金额合计作为基价,按中国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发的《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规定的标准计算。最终以委托人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结算价为准。
6、项目范围:全过程项目工程管理代建。
7、服务要求: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协助业主统筹各个单位的管理,核心是成本管控和进度管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7.1、设计及概算阶段:
(1)负责完成前期项目设计指标测算、根据业主设计需求、编写设计任务书、下达限额设计指标;
(2)根据不同方案,编制初步概算分析,提供多方案比选的技术经济分析;
(3)提供成本造价分析、工期影响报告,提出优化建议,协助选择方案及确立建造成本预算;
(4)负责审核概算文件,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概算报告;
(5)负责提交材料、设备汇总表,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提出优化建议;
(6)根据设计进展,修正投资估算或概算;
(7)负责跟进概算评审的各阶段工作,并及时反馈意见,对评审工作进行分解分析,给出专业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8)统筹协调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审核并及时给予反馈意见;
(9)组织建设投资、设计标准、进度安排的协调会议,提供造价审核意见,进行分析;
(10)负责落实跟进施工图审查、施工图报批报建工作。
7.2、预算阶段:
(1)负责审核施工图预算(含设计图纸修改后调整相应预算),按时提交预算审核报告;
(2)负责根据批准的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合同价格清单报价,并协助完成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
(3)负责提交材料设备汇总表,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提出优化建议;
(4)负责跟进预算评审的各阶段工作,并及时反馈意见,对评审工作进行分解分析,给出专业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7.3、招标阶段
(1)协调建设单位确定整个项目各环节招标范围划分、招标模式及时间总体计划表;
(2)制定项目工程成本管理制度,对项目成本管理、招投标和采购工作进行管理。
(3)审核合同文本,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合同谈判、为合同签订做好全面服务工作;
(4)完成合同存档及交底工作。
7.4、施工阶段
(1)负责建立合同台账、支付台账、变更台账、签证台账、动态投资台账;负责每个月月底前提交投资控制报告,含项目整体结算价预估分析、动态成本(须与目标成本对比分析偏差原因及解决方案建议)等;
(2)制定项目年度、月度资金计划,根据实际进度与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本超支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
(3)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施工,负责贯彻落实政府主管部门政策要求和建设单位的工期、质量要求,确保项目安全、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
(4)负责现场协调管理工作,落实各方工作责任制,及对各参建单位的合同履约考核;
(5)负责协调解决各专业之间的施工配合问题;
(6)负责对工程变更、签证的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负责协助第三方的合同索赔处理,参加合同变更谈判,负责处理合同变更,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7)定期参与施工例会;
(8)项目工程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如双方关于工程质量标准有更高约定的,工程质量应同时符合该约定标准。中标人应根据质量管理的实际需要,参加工程各关键节点的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等,一旦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应立即责成施工单位负责修复、整改、或者返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9)负责施工过程的造价控制,负责设计变更及签证的造价审核、进度款的计量与支付的审核;定期召开造价专题会议,负责每月底提交投资控制报告,含项目整体结算价预估分析、动态成本(须与目标成本对比分析偏差原因及解决方案建议)等;
(10)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成本控制建议。每月底提交人工机械主材设备价格造价影响分析。
7.5、结算阶段
(1)审核编制竣工结算计划,建立结算台账;
(2)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负责组织各项全过程的竣工结算;
(3)审核总包及各分包单位的结算文件,根据要求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7.6、竣工验收阶段
(1)负责成立竣工验收工作小组,准备相关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负责按照要求协助各专业单位办理竣工验收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完成竣工、备案及交付的工作;
(3)负责组织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按计划完成专项验收、联合验收、整体验收,以及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办理不动产登记等备案手续;
(4)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
(注:办理竣工验收过程中所涉及的第三方支付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7.7、项目全过程管理档案整理移交
(1)整理项目前期阶段、实施阶段以及竣工验收阶段现场所有图、文、影像等原始资料;
(2)整理汇编合同、预算、签证、变更、结算、各台账等资料档案;
(3)负责将该项目全过程的档案文件移交给建设单位。
7.8、其他
(1)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编制项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报送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项目负责人需每月根据项目开发建设情况向建设单位提报月度资金计划。
(2)协助建设单位建立行政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行政后勤、公文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
(3)负责未在本需求中明确列举但属于为完成本项目全过程工程管理(代建)职责所需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隐含的或附带的工作),所需费用已包含在代建费中,中标人不再向甲方主张增加代建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3.1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3.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 供应商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4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进行网上投标登记。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供应商通过邮件发送投标登记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xy2022zbb@163.com,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无误缴纳文件费后则通过投标登记(投标登记资料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扫描件;4、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3询比文件费: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4月7日14 时00分;
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14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3年4月7日14时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询比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五、其他说明
1、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询比公告、询比文件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询比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询比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小学;
电话:020-86472095;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46号。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小学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46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86472095
采购代理机构: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新创举大厦11楼1102-1103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7686375-884
采购代理机构: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3月31日
附件一:
投标资格声明
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小学:
本公司就参加环市西路小学绿森林校区开办改造二期(代建)项目询比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采购人或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询比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询比的采购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申请人(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名称:环市西路小学绿森林校区开办改造二期(代建)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西湾路151号地块,北靠西湾路、南临湾畔大街。
3、项目规模:总投资约1500万元。建设内容为对绿森林校区的1号教学楼、2号教学楼、3号教学楼、4号教学楼等基础教育设施功能完善及提升,改造面积5802㎡。整体完善及提升公共活动区域以及教育装备。新建竹苑校区安全防护风雨连廊以及对竹苑校区跑道进行安全整改。
4、代建服务期:从签订本项目代建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保修期结束并完成工程结算之日止。
5、项目代建服务费用:代建费最高限价188754.00元。
服务酬金的取费基价以《环市西路小学绿森林校区开办改造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中的建筑工程费用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金额合计作为基价,按中国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发的《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规定的标准计算。最终以委托人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结算价为准。
6、项目范围:全过程项目工程管理代建。
7、服务要求: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协助业主统筹各个单位的管理,核心是成本管控和进度管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7.1、设计及概算阶段:
(1)负责完成前期项目设计指标测算、根据业主设计需求、编写设计任务书、下达限额设计指标;
(2)根据不同方案,编制初步概算分析,提供多方案比选的技术经济分析;
(3)提供成本造价分析、工期影响报告,提出优化建议,协助选择方案及确立建造成本预算;
(4)负责审核概算文件,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概算报告;
(5)负责提交材料、设备汇总表,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提出优化建议;
(6)根据设计进展,修正投资估算或概算;
(7)负责跟进概算评审的各阶段工作,并及时反馈意见,对评审工作进行分解分析,给出专业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8)统筹协调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审核并及时给予反馈意见;
(9)组织建设投资、设计标准、进度安排的协调会议,提供造价审核意见,进行分析;
(10)负责落实跟进施工图审查、施工图报批报建工作。
7.2、预算阶段:
(1)负责审核施工图预算(含设计图纸修改后调整相应预算),按时提交预算审核报告;
(2)负责根据批准的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合同价格清单报价,并协助完成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
(3)负责提交材料设备汇总表,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提出优化建议;
(4)负责跟进预算评审的各阶段工作,并及时反馈意见,对评审工作进行分解分析,给出专业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7.3、招标阶段
(1)协调建设单位确定整个项目各环节招标范围划分、招标模式及时间总体计划表;
(2)制定项目工程成本管理制度,对项目成本管理、招投标和采购工作进行管理。
(3)审核合同文本,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合同谈判、为合同签订做好全面服务工作;
(4)完成合同存档及交底工作。
7.4、施工阶段
(1)负责建立合同台账、支付台账、变更台账、签证台账、动态投资台账;负责每个月月底前提交投资控制报告,含项目整体结算价预估分析、动态成本(须与目标成本对比分析偏差原因及解决方案建议)等;
(2)制定项目年度、月度资金计划,根据实际进度与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本超支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
(3)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施工,负责贯彻落实政府主管部门政策要求和建设单位的工期、质量要求,确保项目安全、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
(4)负责现场协调管理工作,落实各方工作责任制,及对各参建单位的合同履约考核;
(5)负责协调解决各专业之间的施工配合问题;
(6)负责对工程变更、签证的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负责协助第三方的合同索赔处理,参加合同变更谈判,负责处理合同变更,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7)定期参与施工例会;
(8)项目工程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如双方关于工程质量标准有更高约定的,工程质量应同时符合该约定标准。中标人应根据质量管理的实际需要,参加工程各关键节点的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等,一旦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应立即责成施工单位负责修复、整改、或者返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9)负责施工过程的造价控制,负责设计变更及签证的造价审核、进度款的计量与支付的审核;定期召开造价专题会议,负责每月底提交投资控制报告,含项目整体结算价预估分析、动态成本(须与目标成本对比分析偏差原因及解决方案建议)等;
(10)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成本控制建议。每月底提交人工机械主材设备价格造价影响分析。
7.5、结算阶段
(1)审核编制竣工结算计划,建立结算台账;
(2)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负责组织各项全过程的竣工结算;
(3)审核总包及各分包单位的结算文件,根据要求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7.6、竣工验收阶段
(1)负责成立竣工验收工作小组,准备相关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负责按照要求协助各专业单位办理竣工验收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完成竣工、备案及交付的工作;
(3)负责组织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按计划完成专项验收、联合验收、整体验收,以及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办理不动产登记等备案手续;
(4)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
(注:办理竣工验收过程中所涉及的第三方支付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7.7、项目全过程管理档案整理移交
(1)整理项目前期阶段、实施阶段以及竣工验收阶段现场所有图、文、影像等原始资料;
(2)整理汇编合同、预算、签证、变更、结算、各台账等资料档案;
(3)负责将该项目全过程的档案文件移交给建设单位。
7.8、其他
(1)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编制项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报送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项目负责人需每月根据项目开发建设情况向建设单位提报月度资金计划。
(2)协助建设单位建立行政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行政后勤、公文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
(3)负责未在本需求中明确列举但属于为完成本项目全过程工程管理(代建)职责所需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隐含的或附带的工作),所需费用已包含在代建费中,中标人不再向甲方主张增加代建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3.1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3.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 供应商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4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进行网上投标登记。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供应商通过邮件发送投标登记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xy2022zbb@163.com,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无误缴纳文件费后则通过投标登记(投标登记资料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扫描件;4、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3询比文件费: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4月7日14 时00分;
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14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3年4月7日14时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询比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五、其他说明
1、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询比公告、询比文件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询比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询比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小学;
电话:020-86472095;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46号。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小学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46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86472095
采购代理机构: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新创举大厦11楼1102-1103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7686375-884
采购代理机构: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3月31日
附件一:
投标资格声明
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小学:
本公司就参加环市西路小学绿森林校区开办改造二期(代建)项目询比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采购人或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询比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询比的采购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申请人(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