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东区燃气工程第三方安全监督检查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大东区燃气工程第三方安全监督检查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1-24 至 2022-01-29
撰写单位: 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大东区燃气工程第三方安全监督检查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东区燃气工程第三方安全监督检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2月0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4-00013
项目名称:大东区燃气工程第三方安全监督检查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00,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确保大东区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消除燃气安全隐患,聘用第三方机构开展燃气领域非居民用户及加气站的安全检查工作以及采购人指定的其他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体现于招标文件:

(一)人员要求:

1、本项目工作组至少设置1名项目负责人,12名技术人员,2名资料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燃气领域工作经验及类似业绩;

2、投标承诺的所有人员与实际工作的应一致,服务期限内变更人员的,须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3、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人事制度管理、保证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具备完成工作要求的资格和能力,供应商自行处理人员的工伤、安全、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一切事项。

4、项目工作组人员工资、绩效、福利、加班补助、交通补助等所有人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建设工程在沈阳的季节性施工特点,节假日及夜间连续施工等特点。供应商应对人员工作做出合理的安排部署,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因施工需要的节假日及夜间工作的要求并提出增加费用。

5、疫情期间能够按相关部门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因自身防护不力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二)办公要求:

1、中标人派驻的至少15人项目工作组必须在大东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应至少满足15人的办公条件并具有会议室。办公场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人自行配备巡检车辆、电脑、打印机、记录仪等满足办公需求的办公设备。办公设备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工作要求

1、供应商中标后须制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并报采购人审查,制定周工作计划,完成每日报表、每周汇报、每月总结

2、供应商中标后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实际项目要求开展工作,接到采购人要求时,须立即响应,0.5小时内到达现场;

3、必须具备24小响应服务能力,应急类项目需要随叫随到,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采购人紧急任务和处理安装及施工等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4、须具有同时完成多点位服务的能力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1月2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2月0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号万达新天地大厦天地座28楼)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2月0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号万达新天地大厦天地座2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领取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密封递交),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开标现场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建设局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73号
联系方式: 024-84313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号(28层)
联系方式: 024-31078777
邮箱地址: 1194131853@qq.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明廉支行
账户名称: 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61404010400036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倩妮
电 话: 1514026053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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