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太泊湖、芳湖涝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太泊湖流域排涝泵站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泽县太泊湖、芳湖涝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太泊湖流域排涝泵站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监理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泽县太泊湖流域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彭泽县太泊湖、芳湖涝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太泊湖流域排涝泵站工程)施工监理全部内容
2.4招标金额:约 92.27万;
2.5招标编号:PZTBHBZ-JL
2.6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0年12月26日;竣工日期:2021年12月20日。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2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3.3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4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5 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拟投入的现场监理人员的总人数不少于4名(其中总监1名,现场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不少于2名)及专业配备必须符合本项目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安排相关人员;
3.6 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
3.7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3.2至3.5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监理标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不进入 B 值计算,具体详见监理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 12月16 日止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电子版资格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0年12月17 日 11时30分,地点: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本次监理标的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本人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6.3有关事项说明:本次监理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有关说明
7.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的主体工程业绩为泵站工程
7.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精神,对监理单位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进行考勤打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彭泽县水招办
招 标 人:彭泽县太泊湖涝区治理排涝泵站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彭泽县水利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97028023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九江市浔阳区庐峰北路102号3楼
联 系 人:俞先生
电话:13707927062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