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包头华铝科技《氨水系统安全评价验收报告》询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030915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晔晖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价通知书编码: 20240309159 询价通知书名称: 包头华铝科技《氨水系统安全评价验收报告》询价 采购联系人: 刘晔晖
采购联系人电话: 15222514319 采购联系人传真: 采购联系人EMAIL:

包头华北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氨水系统安全评价验收报告》询价文件
我公司拟对包头华北铝业科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氨水系统进行安全预评价、设计专篇、验收报告编制。请贵公司按照询价书中的相关要求,在报价截止日前通过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提交报价。
一、报价要求及技术要求:
1、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条例》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文件规定,开展包头华北铝业科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氨水系统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竣工验收报告编制、专家评审、政府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复等工作。
2、参与报价单位以内蒙古自治区内且参与过本项目安全评价单位优先,具备相应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
3、双方签订服务合同,明确相关责任、义务,以及保密工作。合同期限不超过3个月。
4、付款方式:甲方以人民币付款。乙方按甲方要求和相关安全标准完成安全验收报告编制,专家评审,取得政府部门批文,且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10工作日内支付。
5、 供应商(报价人)登录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获得《询价书》后,应该及时通过电话方式明确告知询价人是否参与此次报价活动。
二、关于违约
1、乙方方未按时如约保质保量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若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进行环境检测(除不可抗力外)等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生产受到影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并按合同金额的5‰计算。
三、报价截止时间和报价揭示时间:2024年3月25日11:0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电商平台将自动拒绝。
四、报价评审标准
本次报价采用 最低价成交法 确定成交人。
五、询价负责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晔晖 电话: 15222514319
序号 物资描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税率 交货日期 报价需求
1 安全评价 1.0 0 2024-06-30 技术标准:计量方式:付款方式:送货地点:工程部位:收料人姓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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