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局:节假日国旗悬挂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节假日需悬挂国旗道路原岳麓区包含金星路、杜鹃路、观沙路、含光路、金谷路、谷丰路、枫林路、云栖路8条道路,共1280杆;原高新区包含雷锋大道、麓谷大道、雷高路、桐梓坡路、岳麓大道、谷苑路、麓云路、枫林路、东方红路、瑞龙路、谷园路11条道路,共3502杆;以上共计4782杆(详见附表)。每年悬挂4次(国庆节不少于7日、元旦节不少于3日、春节不少于15日、五一国际劳动节不少于5日,共计不少于30日)。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所报产品规格应符合相关行业许可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产品为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悬挂4次(国庆节不少于7日、元旦节不少于3日、春节不少于15日、五一国际劳动节不少于5日),本项目指定各节假日国旗悬挂工作必须在节前1天内完成,撤除工作在节后的1天内完成。悬挂工作完成后,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方进行初验,撤除工作完成后再进行终验(如遇台风、特大暴雨等自然灾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处理)。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付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整体服务内容:
本项目为节假日国旗悬挂项目,主要包含原岳麓区包含金星路、杜鹃路、观沙路、含光路、金谷路、谷丰路、枫林路、云栖路8条道路,共1280杆;原高新区包含雷锋大道、麓谷大道、雷高路、桐梓坡路、岳麓大道、谷苑路、麓云路、枫林路、东方红路、瑞龙路、谷园路11条道路,共3502杆;以上共计4782杆。为道路两侧国旗悬挂等工作内容。
1.1国旗悬挂:每年悬挂4次(国庆节不少于7日、元旦节不少于3日、春节不少于15日、五一国际劳动节不少于5日),本项目指定各节假日国旗悬挂工作必须在节前1天内完成,撤除工作在节后的1天内完成。在合同规定的节日前,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悬挂国旗的通知,自此日起3天内,中标人需按采购人通知要求及相关规范完成悬挂旗子的任务,不计天气和其他条件的影响。
1.2材料更换:根据国旗法规定,为保证国旗的完整、整洁等,第一次安装后,三年合同期内每年需全部更换配件材料一次,国旗每年全部更换三次。
1.3材料要求:每杆采用2面4号国旗(144m*96mm)下方裁缝成筒进行悬挂,悬挂方式如下图所示,滚边方管采用2支镀锌方管25#1.5mm厚方管*2.1m长,且每支方管钻10mm圆孔2个,旗杆固定螺杆采用8mm螺杆2套,旗杆固定螺丝垫片采用8mm螺丝+垫片2套,螺杆套胶管采用10mm胶管2套。
1.4主干道统一悬挂4 号国旗(144×96cm),国旗下沿离地高度 2.5m。
1.5普通路灯杆(圆形)悬挂国旗统一采用抱箍+全包围橡胶垫固定,不得单独使用抱箍或铁丝固定。
1.6多杆合一路灯杆利用卡槽构件固定。
1.7国旗悬挂阶段,现场巡查人员如在路面、绿化带等地方发现国旗,及时回收并补挂。
1.8技术规格
悬挂规范要求:
(1)悬挂国旗的长边与短边尺寸必须严格按照3:2的比例。
(2)白色滚边仅应在国旗的上方。
(3)国旗悬挂完成后,左侧国旗的五角星应在该国旗画面中的左上方,右侧国旗的五角星应在该国旗画面中的右上方,形成对称。
2、服务进度要求:
(1)进度具体要求:在合同规定的节日前,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悬挂国旗的通知,中标人在2小时之内响应。自此日起3天内,中标人需按采购人通知按相关规范完成悬挂旗子的任务,不计天气和其他条件的影响。根据项目安排,编制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设置工期控制点,保证总工期的实现,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国旗悬挂及撤除。
(2)人员配备:中标人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合理配备足量实施人员,项目具体实施人员不得少于60人,使用高空作业机械设备人员须具备高空作业证或特种作业证或安全员证,否则不得悬挂国旗。编制人员配备方案报送采购人,以确保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悬挂工作。中标人派出工人的月工资不低于长沙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须按照劳动法要求购买人员保险(社保、意外险等)
(3)机械设备要求:路灯杆悬挂国旗必须采用带升降设备的机械安装,拟为本项目配备机械设备数量不得少于8台,不得使用直梯倚靠路灯杆安装,不得破坏路灯杆油漆。投标人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机械设备配备方案,以保障项目按质按量完成实施。提前准备好设备安装所需的技术资料,安装规程,必要的技术力量,机械设备和专用工具设备等,指派具有丰富经验的安装现场工程师负责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现场测量和质量控制。
3、服务安全保障要求:
(1)人员安全保障:中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编制人员安全保障方案报送采购人,以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中标人派出工人的月工资不低于长沙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须按照劳动法要求购买人员保险(社保、意外险等)实施期间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专职安全员,做好事前安全培训工作、事中安全保障工作、事后安全维护工作。制订严密的人员安全制度,杜绝一切人身、设备责任事故,保证安装施工期间零事故率。
(2)机械操作安全保障:投标人需配备年检合格的作业车辆,机械设备功能良好无故障,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道路施工安全保障:占用人行道安装作业时应在人行道安全作业区域外围设置路锥等警示标志;占用车行道安装作业时应选择车流量较小时段,在来车方向必要的安全距离外围设置路锥等警示标志。夜间施工时,作业人员须统一穿着反光背心,并在安全作业区域或来车方向必要的安全距离外围设置反光锥。
(4)交通道路段施工安全要求:中标人应根据项目实施范围,提前做好各路段悬挂国旗施工计划方案,协调交管部门做好路段现场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提示。
4、服务质量要求:
(1)质量管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特点,强化项目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负责实施的全过程。项目部建立工期保证体系,每位成员明确职责,各负其责,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
(2)文明施工:安装作业时,作业人员(包括工具设备)不得踩踏、碾压和破坏道路绿化设施(包括草皮、灌木和行道树等)。做好对安装调试人员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定期检查,认真记录。
(3)产品质量控制:投标人须严格制定产品质量管控制度,所悬挂国旗需符合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4、后期维护及应急处理要求:
(1)日常巡检:悬挂期间,每天安排4台巡逻车,每车安排3名巡逻人员全天进行巡逻维护。无论任何天气,中标人必须做好悬挂期间的巡查及维护,如采购人巡查人员发现中标人悬挂国旗期间,有损毁、掉落、歪斜现象发生(除极端天气),发现一杆拍照告知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的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作出整改或修复。
(2)应急处理:国旗悬挂期间,突发交通事件、极端天气等,能够作出相应的应对方案及解决措施。能随时应对采购人提出的临时任务。如遇突击性任务,中标人要服从安排,无条件及时组织人员完成工作,超出合同约定的工作量,据实进行新增。
(3)备品备件:抱箍、螺帽、垫片、胶管、辅材等易损耗材料准备充足,按实际损耗或突发情况进行更换。能随时应对采购人提出的临时任务。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等文件执行,有其他最新文件要求的从其规定,要求附悬挂数量表及悬挂范围内影像资料(可体现每段路实际悬挂数量),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1.1 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局
1.2 付款方式:每个节日悬挂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按次支付,具体以中标单价×实际悬挂国旗杆数进行结算。全年总结算金额不得高于合同金额。
2、其他要求及说明
(1)各节假日天数以国家统一放假天数为准。
(2)中标单位完成悬挂任务后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由双方组织验收,签署验收合格单。
(3)因政策变化、城市建设、道路改造等情况,各任务路段不宜悬挂国旗时,合同按实际履行数量计算或自行终止。
(4)交货前检查(每次节前任务完成检查):
①在合同规定的节日前,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悬挂国旗的通知,自此日起3天内,中标人需按采购人通知要求完成悬挂旗子的任务,不计天气和其他条件的影响。
②在当次任务采购人规定的完成时限之日,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做好交货前的检查,如发现中标人未能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将处以10000元违约金。
③交货前检查未达标的,中标人须在12小时内按合同要求做好整改和完成规定工作量,否则当次任务不予结算。
(5)悬挂期间维护:
①无论任何天气,中标人必须做好悬挂期间的巡查及维护,如采购人巡查人员发现中标人悬挂国旗期间,有损毁、掉落、歪斜现象发生(除极端天气),发现一杆拍照告知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的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作出整改或修复,否则采购人有权处于500元一杆的违约金。
②在运营维护期间,如中标人负责路段遇市、区、街道领导巡视发现后点名批评的,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处以2000元违约金。
(6)旗子调换:如市政府下达要求要悬挂同等大小的党旗,单价不予增减。
3、投标人若需现场踏勘,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节假日需悬挂国旗道路原岳麓区包含金星路、杜鹃路、观沙路、含光路、金谷路、谷丰路、枫林路、云栖路8条道路,共1280杆;原高新区包含雷锋大道、麓谷大道、雷高路、桐梓坡路、岳麓大道、谷苑路、麓云路、枫林路、东方红路、瑞龙路、谷园路11条道路,共3502杆;以上共计4782杆(详见附表)。每年悬挂4次(国庆节不少于7日、元旦节不少于3日、春节不少于15日、五一国际劳动节不少于5日,共计不少于30日)。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所报产品规格应符合相关行业许可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产品为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悬挂4次(国庆节不少于7日、元旦节不少于3日、春节不少于15日、五一国际劳动节不少于5日),本项目指定各节假日国旗悬挂工作必须在节前1天内完成,撤除工作在节后的1天内完成。悬挂工作完成后,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方进行初验,撤除工作完成后再进行终验(如遇台风、特大暴雨等自然灾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处理)。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付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整体服务内容:
本项目为节假日国旗悬挂项目,主要包含原岳麓区包含金星路、杜鹃路、观沙路、含光路、金谷路、谷丰路、枫林路、云栖路8条道路,共1280杆;原高新区包含雷锋大道、麓谷大道、雷高路、桐梓坡路、岳麓大道、谷苑路、麓云路、枫林路、东方红路、瑞龙路、谷园路11条道路,共3502杆;以上共计4782杆。为道路两侧国旗悬挂等工作内容。
1.1国旗悬挂:每年悬挂4次(国庆节不少于7日、元旦节不少于3日、春节不少于15日、五一国际劳动节不少于5日),本项目指定各节假日国旗悬挂工作必须在节前1天内完成,撤除工作在节后的1天内完成。在合同规定的节日前,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悬挂国旗的通知,自此日起3天内,中标人需按采购人通知要求及相关规范完成悬挂旗子的任务,不计天气和其他条件的影响。
1.2材料更换:根据国旗法规定,为保证国旗的完整、整洁等,第一次安装后,三年合同期内每年需全部更换配件材料一次,国旗每年全部更换三次。
1.3材料要求:每杆采用2面4号国旗(144m*96mm)下方裁缝成筒进行悬挂,悬挂方式如下图所示,滚边方管采用2支镀锌方管25#1.5mm厚方管*2.1m长,且每支方管钻10mm圆孔2个,旗杆固定螺杆采用8mm螺杆2套,旗杆固定螺丝垫片采用8mm螺丝+垫片2套,螺杆套胶管采用10mm胶管2套。
1.4主干道统一悬挂4 号国旗(144×96cm),国旗下沿离地高度 2.5m。
1.5普通路灯杆(圆形)悬挂国旗统一采用抱箍+全包围橡胶垫固定,不得单独使用抱箍或铁丝固定。
1.6多杆合一路灯杆利用卡槽构件固定。
1.7国旗悬挂阶段,现场巡查人员如在路面、绿化带等地方发现国旗,及时回收并补挂。
1.8技术规格
悬挂规范要求:
(1)悬挂国旗的长边与短边尺寸必须严格按照3:2的比例。
(2)白色滚边仅应在国旗的上方。
(3)国旗悬挂完成后,左侧国旗的五角星应在该国旗画面中的左上方,右侧国旗的五角星应在该国旗画面中的右上方,形成对称。
2、服务进度要求:
(1)进度具体要求:在合同规定的节日前,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悬挂国旗的通知,中标人在2小时之内响应。自此日起3天内,中标人需按采购人通知按相关规范完成悬挂旗子的任务,不计天气和其他条件的影响。根据项目安排,编制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设置工期控制点,保证总工期的实现,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国旗悬挂及撤除。
(2)人员配备:中标人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合理配备足量实施人员,项目具体实施人员不得少于60人,使用高空作业机械设备人员须具备高空作业证或特种作业证或安全员证,否则不得悬挂国旗。编制人员配备方案报送采购人,以确保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悬挂工作。中标人派出工人的月工资不低于长沙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须按照劳动法要求购买人员保险(社保、意外险等)
(3)机械设备要求:路灯杆悬挂国旗必须采用带升降设备的机械安装,拟为本项目配备机械设备数量不得少于8台,不得使用直梯倚靠路灯杆安装,不得破坏路灯杆油漆。投标人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机械设备配备方案,以保障项目按质按量完成实施。提前准备好设备安装所需的技术资料,安装规程,必要的技术力量,机械设备和专用工具设备等,指派具有丰富经验的安装现场工程师负责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现场测量和质量控制。
3、服务安全保障要求:
(1)人员安全保障:中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编制人员安全保障方案报送采购人,以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中标人派出工人的月工资不低于长沙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须按照劳动法要求购买人员保险(社保、意外险等)实施期间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专职安全员,做好事前安全培训工作、事中安全保障工作、事后安全维护工作。制订严密的人员安全制度,杜绝一切人身、设备责任事故,保证安装施工期间零事故率。
(2)机械操作安全保障:投标人需配备年检合格的作业车辆,机械设备功能良好无故障,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道路施工安全保障:占用人行道安装作业时应在人行道安全作业区域外围设置路锥等警示标志;占用车行道安装作业时应选择车流量较小时段,在来车方向必要的安全距离外围设置路锥等警示标志。夜间施工时,作业人员须统一穿着反光背心,并在安全作业区域或来车方向必要的安全距离外围设置反光锥。
(4)交通道路段施工安全要求:中标人应根据项目实施范围,提前做好各路段悬挂国旗施工计划方案,协调交管部门做好路段现场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提示。
4、服务质量要求:
(1)质量管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特点,强化项目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负责实施的全过程。项目部建立工期保证体系,每位成员明确职责,各负其责,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
(2)文明施工:安装作业时,作业人员(包括工具设备)不得踩踏、碾压和破坏道路绿化设施(包括草皮、灌木和行道树等)。做好对安装调试人员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定期检查,认真记录。
(3)产品质量控制:投标人须严格制定产品质量管控制度,所悬挂国旗需符合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4、后期维护及应急处理要求:
(1)日常巡检:悬挂期间,每天安排4台巡逻车,每车安排3名巡逻人员全天进行巡逻维护。无论任何天气,中标人必须做好悬挂期间的巡查及维护,如采购人巡查人员发现中标人悬挂国旗期间,有损毁、掉落、歪斜现象发生(除极端天气),发现一杆拍照告知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的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作出整改或修复。
(2)应急处理:国旗悬挂期间,突发交通事件、极端天气等,能够作出相应的应对方案及解决措施。能随时应对采购人提出的临时任务。如遇突击性任务,中标人要服从安排,无条件及时组织人员完成工作,超出合同约定的工作量,据实进行新增。
(3)备品备件:抱箍、螺帽、垫片、胶管、辅材等易损耗材料准备充足,按实际损耗或突发情况进行更换。能随时应对采购人提出的临时任务。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等文件执行,有其他最新文件要求的从其规定,要求附悬挂数量表及悬挂范围内影像资料(可体现每段路实际悬挂数量),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1.1 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局
1.2 付款方式:每个节日悬挂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按次支付,具体以中标单价×实际悬挂国旗杆数进行结算。全年总结算金额不得高于合同金额。
2、其他要求及说明
(1)各节假日天数以国家统一放假天数为准。
(2)中标单位完成悬挂任务后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由双方组织验收,签署验收合格单。
(3)因政策变化、城市建设、道路改造等情况,各任务路段不宜悬挂国旗时,合同按实际履行数量计算或自行终止。
(4)交货前检查(每次节前任务完成检查):
①在合同规定的节日前,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悬挂国旗的通知,自此日起3天内,中标人需按采购人通知要求完成悬挂旗子的任务,不计天气和其他条件的影响。
②在当次任务采购人规定的完成时限之日,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做好交货前的检查,如发现中标人未能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将处以10000元违约金。
③交货前检查未达标的,中标人须在12小时内按合同要求做好整改和完成规定工作量,否则当次任务不予结算。
(5)悬挂期间维护:
①无论任何天气,中标人必须做好悬挂期间的巡查及维护,如采购人巡查人员发现中标人悬挂国旗期间,有损毁、掉落、歪斜现象发生(除极端天气),发现一杆拍照告知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的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作出整改或修复,否则采购人有权处于500元一杆的违约金。
②在运营维护期间,如中标人负责路段遇市、区、街道领导巡视发现后点名批评的,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处以2000元违约金。
(6)旗子调换:如市政府下达要求要悬挂同等大小的党旗,单价不予增减。
3、投标人若需现场踏勘,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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