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二航局武汉建设三环立交项目随车起重机、平板拖车、洒水车、 履带挖掘机 设备租赁
投标剩余时间1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2/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2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5
公告正文

  中交二航局武汉建设三环立交项目随车起重机、平板拖车、洒水车、 履带挖掘机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二航局武汉建设三环立交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艾君 ,招标项目资 来自 /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随车起重机、平板拖车、洒水车、 履带挖掘机设备                (设备进行公开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左岸大道(三环线~万家湖南路)建设工程是规划左岸大道的一部分,位于武汉长江河段左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起点接三环线鹦鹉立交,终点顺接左岸大道(万家湖南路~小军山)建设工程。基本沿长江堤防坡脚布设,采用主线高架+地面辅路形式,线路总长4.802km,线路区间在芳林路、花林路交叉口设两条支线。主路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

 1:左岸大道(三环线~万家湖南路)总体设计图

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绿化工程、桥梁亮化等。其中主线高架桥长度 4.336km,地面层辅道长度 3.885km,芳林路支线长度 0.705km,花林路支线 0.248m,雨水管道长度 9.444km,污水管道长度 1.519km。主线高架桥为双向6车道,桥面宽 26m,地面层辅路为双向4车道,道路红线宽40~55m。

桥梁上部结构形式整幅设计,除跨越特殊构筑物需要采用钢箱梁或大跨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外,高架桥标准段均采用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设备使用施工范围:1.左岸大道辅道FK1+270-FK2+436.5及花林路的道路、排水工程,以及A匝道挡土墙、B匝道挡土墙、辅道Y挡土墙工程。桥梁下构2标:桩号K1+388-K2+376.5及AB匝道桥梁下构结构工程施工。3.桩基钢筋笼制安及钻孔灌注桩工程施工:桩(K1+390-K2+378.5)范围内,4.桥梁上构1标工程施工:本项目为K1+388-K2+376.5段桥梁上构工程,主要包含高架桥第9-16联以及A、B匝道现浇箱梁等工程施工。)

现需要随车起重机3台、平板拖车4台、洒水车2台、履带挖掘机5台。要求其中履带挖掘机包含二名司操人员,随车起重机、平板拖车、洒水车设备各含一名司操人员,所有设备均需要出租方含每月燃油费。

2.2招标内容:

序号

包件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进场

时间

退场

时间

使用

地点

备注

1

/

随车起重机

16

t

3

2024.12

2025.10

三环立交项目现场

每台含1名司操员及燃油费

2

/

平板拖车

13

m

4

2024.12

2025.10

三环立交项目现场

每台含1名司操员及燃油费

3

/

洒水车

10000

L

2

2024.12

2025.10

三环立交项目现场

每台含1名司操员及燃油费

4

/

履带挖掘机

22

t

5

2024.12

2025.10

三环立交项目现场

每台含2名司操员及柴油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机械设备租赁 资质, 2023-2024年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 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 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12  31  15 时至   2025   01  02   1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01  05   10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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