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贸公寓18号楼临街灯箱广告位经营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北京华贸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位于华贸公寓18号楼临界广告灯箱广告经营项目,现对其广告经营权进行公开招商,现邀请合格竞商人参加竞商。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截止至2024年11月8日下午17:00时,不存在拖欠招商人2024年9月30日前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媒体款、保证金、电费、服务费等)的情况;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 7) 竞商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近3年与招商人无项目竞商、合同履约等不良记录等(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价、弃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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