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房县2023年度第2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30.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hk-fw-2023006
预算金额30.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杜静0719-32358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房县2023年度第2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恒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房县城关镇唐城西路白土村广雅居小区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K-FW-2023006
2、项目名称:房县2023年度第2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30.5万元
5、最高限价:30.5万元
6、采购需求:根据《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房县城市总体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年》及房县2023年度第20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方案,对该批次建设用地林地使用现状进行调查并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供应商近三年(是指从2020年04月至谈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公告发布后查询时间为准);
(4)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分别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公告发布后查询时间为准);
(5)供应商须提供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4月17日至 2023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恒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房县城关镇唐城西路白土村广雅居小区对面)
3、方式:
(1)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若有)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若有)复印件;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
(4)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4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恒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房县城关镇唐城西路白土村广雅居小区对面)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4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恒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房县城关镇唐城西路白土村广雅居小区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nzbcgxxw.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的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堰(房县)土城智能铸造产业园建设指挥部
地址:房县土城镇川山村三组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3636164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恒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房县城关镇唐城西路白土村广雅居小区对面
项目联系人:杜静、汪传蛟
联系方式:0719-323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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