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市域线机场联络线工程车站装修及安装施工5标项目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0/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市域线机场联络线工程车站装修及安装施工5标项目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市域线机场联络线工程车站装修及安装施工5标项目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 (干拌砂浆、钢筋) 采购编号:ZTYJ-O-WZJT-2023-137号 谈判文件 招标人: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采购编号:ZTYJ-O-WZJT-2023-137号 1. 项目概况 度假区站: 度假区站为机场联络线与曹奉线换乘站,曹奉线为远期规划线路,线站位及制式尚不确定,经沟通协调,考虑度假区站为城际列车停靠站,近期仅预留通道接口,远期实现非付费区换乘。其中机场联络线度假区站为地下二层侧式站,车站共设置6个出入口、4个安全出入口、4组风亭、2组冷却塔及VRV室外机,均位于规划川展路两侧地块内。车站为地下两层侧式车站,有效站台计算长度为220m、宽度为8.5m+8.5m; 车站外包结构尺寸总长度为468.3m、标准段外包宽度为27.8m;车站有效站台中心里程处结构顶板覆土厚度为3.3m、车站埋置深度为22.9m。车站总建筑面积为33939.12 m2 (不含地面风亭、出入口地面建筑面积),车站主体建筑面积为23005.76 m2,车站附属建筑面积 为10933.36 m2,地面建筑面积为3043.86 m2。 凌空路风井兼转换井: 凌空路风井兼转换井位于S1迎宾高速与凌空路交叉口西南侧;周边主要为绿地,无限制性构筑物,地势平坦,方便施工。凌空路风井兼转换井为地下两层结构,设有二组低风亭和两个直通室外的安全疏散楼梯。区间风井地下层设计起点里程为右DK48+567.999、终点里程为右DK 48+777.259。区间风井地下一、二层外包结构尺寸总长度为209.53m,总宽度为30.45m;埋置深度为 24.85m。区间风井总建筑面积为8249.49m2(地下建筑面积为8079.24m2,地上 建筑面积为170.25m2) 。 7号区间风井: 7号风井位于S1迎宾高速西侧,随塘河东侧地块内;周边主要为绿地,无限制性构筑物,地势平坦,方便施工。7号风井内净尺寸94m×29m, 为地下二层风井,设有一组低风亭和两个直通室外的安全疏散楼梯。 2.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并经评审的合格供应商。 3.竞争性谈判具体安排(以下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http://www.crecgec.com)。 3.2谈判邀请书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7日上午09:00时。 3.3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上午09:00时。(投标人响应时须记录好投标报价解锁密码,并于谈判开始时间报送采购联系人)。 3.4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3年10月07日上午09:00时 3.5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3年10月10日上午09:00时 3.6谈判人提问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上午09:00时 3.7澄清补遗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下午18:00时 3.8递交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4日上午09:00时 3.9谈判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4日上午09:00时 3.10谈判地点:鲁班平台线上报价。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谈判对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注册的合格供应进行邀请,通过电商平台发布谈判邀请书。 4.2接受邀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在电商平台响应本次谈判后,并根据所需包件干拌砂浆、钢筋的谈判文件资料费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洪庆路支行,账号:61050179000700000047)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邮箱(2436547478@qq.com),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或将电子版谈判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资料费用不予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本次谈判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4日09:00时前(即为开标时间)。在开标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商务平台编制报价资料,投标人不需要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9号中铁第壹国际A座25楼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不需要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4日09:00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竞争性谈判邀请书的方式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马佳成(商务) 15114841076 高行超(技术) 15991299671 电子邮箱: 2436547478@qq.com 采购人地址:陕西省西安灞桥区灞柳一路1111号 2023年09月25日 附表1. 附件一:谈判物资包件清单 (以下数据仅作为初步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
附表1. 附件一:谈判物资包件清单 (以下数据仅作为初步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
附件二: 投 标 确 认 函 XX项目(招标人名称): 关于贵方年月日发放的采购编号为号的物资谈判采购邀请函已收,本单位愿意参加该工程的投标。现予以确认。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授权代理人(签章): 单位地址: 传 真:电 话: 邮 箱:日 期: 备注:电话填制授权人手机号码,如确认投标请与收到邀请书后1个工作日内将本确认函回复招标联系人邮箱,并在电商平台进行响应。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项目概况 1.1.1采购编号:ZTYJ-O-WZJT-2023-137号。 1.1.2采购人: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1.1.3项目名称: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市域线机场联络线工程车站装修及安装施工5标项目。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3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3.1采购内容:干拌砂浆、钢筋。 1.3.2采购技术要求:国标。 1.3.3采购的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及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5)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6)近一年内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投标人;被列入竞争性谈判人供应商黑名单内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投标人。 1.5 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 保密 参与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澄清 1.9.1采购人将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时间,组织答疑。答疑的目的是澄清疑问,解答投标人提出的与本次采购有关的问题,提问与答疑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 1.9.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10 分包、转包 1.10.1本次采购物资不允许分包、转包。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谈判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谈判文件 2.1 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谈判文件包括: (1)谈判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审及谈判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物资需求一览表; (6)技术规格书;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9款和第2.2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提出质疑,要求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2.2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澄清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和修改后,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2.4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资格审查资料; (4)谈判报价资料; (5)供应商资格声明; (6)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说明; (7)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8)采购物资技术规格书; (9)生产设备与检验设备; (10)采购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谈判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谈判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投标人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完成物资报价表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 (1)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同一种规格型号的同一种物资在所有包件中的出厂单价必须一致,投标人最后一轮报出的出厂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2)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运杂费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3.2.3经谈判的每轮报价均需完整填写物资报价表。 3.2.4 投标人报多包的,经谈判的每轮报价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写相应包件的物资报价表。 3.2.5本项目谈判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3.3 报价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凡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报价有效期。 3.4 谈判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款规定的金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对其投标文件可拒绝接受处理。 3.4.3评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收取单位向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且未出现本章3.4.4款情况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投标保证金收取单位向中标人和其他未出现本章3.4.4款情况的被推荐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3.5.3“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报价物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 3.5.5“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应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新产品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3.5.7“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及同类采购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5.8“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采购物资合同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3.5.9“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10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报价文件的编制 3.6.1报价文件应按第七章“报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6.2 报价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报价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2报价文件电子版一份。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电子版”的字样。 4. 报价文件的递交 4.1 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线上开标,不需要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4.2 报价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前递交报价文件。 4.2.2投标人应将电子版报价文件在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上传标书模块,并在http://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上报价。 4.2.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电子版和报价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投标人在提交报价文件以后,在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报价文件,并以加盖公章并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4.3.2投标人对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4.1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报价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4.3.3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至报价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报价文件。 5. 第一轮报价 5.1 第一轮报价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宣读投标文件,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第一轮报价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宣读: (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的顺序宣读报价; (3)按照宣布的顺序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包件号、谈判担保的递交情况,并记录在案; (4)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报价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5)第一轮报价结束。 6. 合同授予 6.1 合同授予方式 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谈判结果通知 6.2.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将向确定的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2.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6.3 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谈判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签订合同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对造成的损失全部予以赔偿。 7. 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文件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及谈判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本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谈判的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谈判方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2.谈判小组 2.1采购人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至少5人及以上单数(未达到招标限额的可以是3人或3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谈判小组负责整个谈判工作。如果谈判小组对谈判中的各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谈判小组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谈判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3.评审标准 3.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经形式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报价按废标处理。只有通过了形式评审的投标人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报价按废标处理。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3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审 3.3.1商务评审 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了要求的文件, 审核报价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商务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2 技术评审 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技术文件,审核报价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3 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采购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报价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对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签字盖章的; (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 (3)投标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报价的; (4)报价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 (5)报价物资规格型号与采购物资不符且不能满足采购物资要求的; (6)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7)报价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 (8)其他情况: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报价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3.3.4报价的评审 经谈判的每轮报价均按以下标准进行报价修正和评审。 3.3.4.1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谈判小组按照以下规定对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 (1)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合价、总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3.4.2评审价的评定 (1)本次评审价以物资的到站总价予以评审,并且以投标人最后一轮的报价为准作为评审价; (2)如果发现报价供货范围有非实质性的遗漏,为便于公平比较,遗漏部分的价格要用同一个包件所有报价中相同部分的最高报价计入评审价; (3)报价按照谈判小组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投标人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报价将被拒绝; (4)投标价分析:谈判小组对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的,谈判小组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 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投标交易地的物价部门上月(或季度)指导价或者投标交易地当月的市场平均交易价,谈判小组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采购认定该投标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标。 3.4报价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谈判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谈判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4.4谈判小组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报价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报价文件应按废标处理。 3.5报价文件的拒绝 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被拒绝: (1)低于成本价竞标的或明显高于市场价的; (2)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3)投标人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报价的。 4.谈判 本次谈判采取二轮谈判方式进行。谈判小组通过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报价文件的审核,在审核后交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谈判要点。谈判小组按照各投标人递交报价文件的逆序,与各投标人进行各轮谈判。 4.1 第一轮谈判(形式、资格、商务、技术谈判) 4.1.1对通过形式、资格、商务、技术的评审的报价进入第二轮谈判; 4.1.2对未通过形式、资格、商务、技术评审的投标人,不予进入第二轮谈判。对报价文件中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谈判小组与投标人谈判代表进行谈判,若修正后的报价文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进入第二轮谈判;若修正后的报价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按废标处理,不予进入第二轮谈判。 4.1.3根据评审情况,对采购文件需要进行调整的,谈判小组应已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投标人,并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相应承诺。同意调整并做出书面相应承诺的投标人进入第二轮谈判;不同意调整且未做出书面相应承诺的投标人,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按废标处理,不予进入第二轮谈判。 4.2第二轮谈判(即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 4.2.1各投标人以第一轮谈判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或第一轮谈判的结果,结合项目情况和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与各投标人进行第二轮报价谈判。投标人的第二轮报价采用书面形式和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络报价形式,而且必须按照谈判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报出最终价格,报价表必须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4.3.2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并且以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的价格进行价格评审。 4.3.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各投标人第二轮报价完毕后,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评审和谈判结果在电子商务平台公布。 5.评审和谈判结果 5.1推荐中标候选人:谈判小组对通过谈判,按照经谈判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前1至3名的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最低且相同时,应组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只对价格重新报价,直至报价最低供应商仅为一家。 5.2中选能力:对于同一投标人在同类物资1个以上包件中均具备履约能力且价格均为最低时,谈判小组应根据该投标人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并按照相关包件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在该投标人最大中标能力内,推荐其为第一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其他包件依序推荐其他投标人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5.3完成竞争性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按相关规定编制竞争性谈判报告,对于需要向成交供应商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竞争性谈判报告。竞争性谈判报告由全体谈判小组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5.4中标人的确定:在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采购人应确定排序第一者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中选的,采购人可以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中标人,并报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物设部审批。 6.谈判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6.1谈判工作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6.2谈判开始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6.3在谈判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谈判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文件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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