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32023bj1000238-2
预算金额702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汇通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松岩010-83143033
公告正文


无锡中微高科电子有限公司5%股权
项目名称 无锡中微高科电子有限公司5%股权 项目编号 G32023BJ1000238-2
转让底价 7020.00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08-16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3-08-29
所在地区 江苏省无锡市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汇通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任经理 / 联系电话:13911373301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孙松岩 / 联系电话:010-83143033 | 部门负责人:陈列 / 联系电话:010-66295582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并通过受托交易服务会员或自行与项目负责人确认已完成北交互联综合交易服务管理平台的意向受让方登记。逾期未登记,视为放弃受让。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信息披露期
  • 竞价方式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无锡中微高科电子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无锡市新区泰山路2号国际科技合作园B楼1A-5座)
法定代表人 刘岱 成立日期 2006-09-08
注册资本 3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30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20214791955718F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集成电路、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封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微电子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无锡微电子科研中心(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 61.5
无锡蠡园集成电路设计中心有限公司 16.935
高辉 6.365
杨兵 5.5
无锡航天国华物联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5
吴刚 4.7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93059.15 9511.55 9587.4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4517.5 37896.37 36621.12
审计机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06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8433.98 6012.04 5091.6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9487.84 47775.09 41712.75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本项目与“无锡中微爱芯电子有限公司5%股权”、“无锡中微腾芯电子有限公司2.5%股权”两宗股权项目打包转让,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目同时需受让“无锡中微爱芯电子有限公司5%股权”、“无锡中微腾芯电子有限公司2.5%股权”两宗股权项目,如形成竞价,则竞价起始价为三宗项目转让底价的总和,即14506.50万元。交易价格较转让底价的增值部分按照每宗项目转让底价占三宗项目转让底价之和的比例进行分配。
2、本项目原股东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若单个项目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意向受让方应继续对原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其他项目进行受让。
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无锡航天国华物联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18号大学科技园530大厦A401-3)
经济类型 其他
法定代表人 陕西航天国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沈洪兵) 成立日期 2012-06-11
注册资本(万元) 308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合伙企业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2020059856458XX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无锡航天国华物联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批准日期 2023-05-19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其他
决议文件名称 无锡航天国华物联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投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投四十一次决议01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无锡中微高科电子有限公司5%股权
转让底价 702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2106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①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②挂牌期满,若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的。
4、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本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2)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本方承诺提交本项目受让申请的同时,一并参与受让“无锡中微爱芯电子有限公司5%股权”、“无锡中微腾芯电子有限公司2.5%股权”两宗项目(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不受此条件限制)。单个项目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本方承诺继续对原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其他项目进行受让。若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成交,同意扣除本项目全部保证金;(4)本方承诺若成为受让方,应就完成股权转让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工商变更手续)与转让方进行必要的配合。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106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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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锡中微高科电子有限公司5%股权 2023-08-16
  • 无锡中微爱芯电子有限公司5%股权 2023-08-16
  • 无锡中微腾芯电子有限公司2.5%股权 2023-08-16
  • 锐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3245%) 2023-07-31
  • 江苏联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2787%股权 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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