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奉化现代智造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奉化四明路(锦奉大道-方欣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钢结构原材料检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bhfzb2024108
预算金额82.0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明迪0574-8839592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奉化区全域土地整治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奉化现代智造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奉化四明路(锦奉大道-方欣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钢结构原材料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1、采购编号:NBHFZB2024108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奉化现代智造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奉化四明路(锦奉大道-方欣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钢结构原材料检测)

2.2 招标控制价(元):820110

2.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锦奉大道与四明路交叉口西侧,沿现状四明路,经雪花大桥至四明路与方欣路交叉口西侧。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钢材、焊材、焊钉、焊接工艺评定试板、产品试板、油漆等的质量检测。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下列资质和计量认证证书:

1)投标人具有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

2)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CMA认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建设工程检测人员证书,须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2名,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10900分至202411152359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3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同一IP地址下载的采购文件均为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191400,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home),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5.2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3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5.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5.5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http://ygcg.nbcqjy.org/detail?articleId=295)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87187195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整。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1118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奉化区全域土地整治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1号楼501

联 系 人:李明迪

  电  话:0574-88395925/1373843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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