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郧阳区中心】十堰市郧阳老城区智能立体停车库建设项目(城墙遗址公园)EPC总承包十堰市郧阳老城区智能立体停车库建设项目(城墙遗址公园)EPC总承包(HBYY-202109FJ-008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1564.6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1/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yy-202109fj-008001001
预算金额1564.64万元
招标公司十堰市汉江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风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增燕1517143420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28
公告正文
【郧阳区中心】十堰市郧阳老城区智能立体停车库建设项目(城墙遗址公园)EPC总承包十堰市郧阳老城区智能立体停车库建设项目(城墙遗址公园)EPC总承包(HBYY-202109FJ-008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1-09-07 16:17浏览: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十堰市郧阳老城区智能立体停车库建设项目(城墙遗址公园)EPC总承包十堰市郧阳老城区智能立体停车库建设项目(城墙遗址公园)EPC总承包(HBYY-202109FJ-008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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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YY-202109FJ-008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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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郧阳老城区智能立体停车库建设项目(城墙遗址公园)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郧发改审批【2021】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汉江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十堰市汉江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风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郧阳区城关镇城墙遗址公园 建设规模:建设1座智能立体停车库,车库外围空地设置部分自走停车位,可设置车位约100个。主要施工内容为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附属工程、智能停车设备安装工程;用地面积2871.4平方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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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十堰市郧阳老城区智能立体停车库建设(城墙遗址公园)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业主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月15日 合同估算价:1564.6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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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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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2)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八大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并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报名之日起前 5 年(2016年 9月 1 日至今)至少承接过一项工程造价不少于16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业绩要求:合同金额不少于16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证明资料、业绩网页公示截图;)5、信誉要求: ①未被责令停业的; 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④2018 年 8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安全事故出现人员死亡的等原因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⑤劳动保障征信要求:根据十人社发【2018】187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须取得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 A 级守法诚信企业(提供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带二维码的查询截图)或由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出具带鲜章的劳动保障征信查询意见书(A 级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所需提供的资质证件、文书及其他资料根据联合体协议的分工认定。(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单独报名,并在报名后以其“查看下载情况”截图作为已报名依据,由牵头单位作为投标文件综合标组成部分统一上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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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9月08日至2021年09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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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2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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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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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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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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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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