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经理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方大炭素)拟定于2023年4月3日14:30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一)新上高压浸渍及二次焙烧隧道窑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二)加油站改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二、服务内容
(一)根据新上高压浸渍及二次焙烧隧道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加油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要求,完成两个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及网上公示、备案工作,具体验收内容如下:
1.新上高压浸渍及二次焙烧隧道窑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一览表。
污染
类别
点位
污染源名称
环保设施
验收标准
废气
浸渍及二次焙烧工段厂房
沥青贮运站、高压浸渍
蓄热式焚烧系统1套,18m排气筒1个
高压浸渍工序浸渍烟气、沥青储罐沥青烟等沥青烟气处理焚烧炉产生的颗粒物、SO2、NOx、苯并[a]芘、沥青烟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二次焙烧隧道窑产生的颗粒物、沥青烟、SO2,浸渍预热炉产生的颗粒物、SO2的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NOx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浸渍预热炉
低氮燃烧系统1套,18m排气筒1个
隧道窑
低氮燃烧系统1套,18m排气筒1个
清理工段
清理机
布袋除尘器1套,18m排气筒1个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热媒锅炉房
热媒锅炉
低氮燃烧系统3套, 18m排气筒1个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噪声
厂内
设备及生产噪声
独立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废水
循环水系统
循环冷却水
循环冷却水处理设施1套
满足生产冷却需要,无异味散发;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资质的第三方处理。
生活办公区
生活污水
厂区污水处理站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一级标准。
固废
固废储存间
危险固废
依托厂区危废贮存库
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贮存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
一般固废
依托厂区一般固废储存库
综合利用或外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要求。
生活办公区
生活垃圾
垃圾桶
由厂区环卫工人及时清运。

2.加油站改建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一览表。
验收工程内容
验收标准
污水治理
依托方大炭素厂区污水处理系统,最终排入湟水河。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
噪声治理
油泵设备等安装的防振、减振垫,禁止鸣笛等标识,距离衰减后满足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一般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桶2个。
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海石湾垃圾填埋场处置。
危险废物治理
废吸油毡、油罐清洗废油渣每次清洗完后由有资质单位及时进场清运拉走,危险废物不在厂区内暂存。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
地下水污染防治
埋地油罐区按照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设计,加油岛按照一般防渗区进行防渗,加油站下游设置地下水监控井1座,定期监测。
满足环评要求。
环境风险及应急预案
加强站内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设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站内环境风险的管理,按照要求进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工作。
按照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经相关管理部门备案,达到要求。
环境管理及监控
运营期操作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及厂区监测等。
厂区环境管理制度齐全,资料齐全。

三、服务期限
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新上高压浸渍及二次焙烧隧道窑项目、加油站改建项目验收报告的公示(2023年5月30日为公示结束日)。
四、合同价款/付款方式
(一)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确定。
(二)新上高压浸渍及二次焙烧隧道窑项目、加油站改建项目验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且完成公示后一次性支付相应费用。
(三)付款方式为电汇。付款时,由乙方开具税率为6%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再支付相应款项。
五、招标时间及地点
(一)招标时间:2023年4月3日14:30。
(二)答疑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4月2日。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12:00。
(四)招标地点:信息自动化部二楼会议室。
(五)招标方式:现场招标。
六、投标条件
(一)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管理咨询、环境检测等相关业务范围。
(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相互关系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以及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关联关系的,未经招标单位同意,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三)禁止联合体投标。
七、标书编制要求及投标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标书,标书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技术标中要有验收计划、验收程序等相关技术文件,商务标中要有投标函、投标报价书、资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具备的相应资质证书等其他材料、企业业绩等。
(二)投标人需提供3套标书(1套正本、2套副本),标书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3套标书不予退还。
(三)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公告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四)招标公告在发出3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公告进行修订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五)投标人应按照要求,认真、完整、真实地编制标书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六)标书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七)标书的正本必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招标会议,其投标无效。
八、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投标人于2023年4月3日12:00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资料费。
(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招标会议。
2.招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3.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前由中标人向招标人补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且双方无异议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三)投标人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100.00元,投标文件资料费无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
(四)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资料费以银行电汇的方式缴纳,银行电汇必须通过投标人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所提供的账户,并向招标人提供电子版转账回执。
(五)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州红古海石湾支行。
账号:2703026709022102340。
行号:102821088806。
九、其他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有串标、抬标、压标等破坏公平竞争行为的。
2.投标人有私下接触评标委员和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标书或自动放弃中标、逾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二)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公告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或缩短投标截止期,或者临时取消此次招标。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应延长或缩短至新的截止日期,或者响应取消招标。
十、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三)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6693161029。
十一、方大炭素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009490058(公司党委书记)。
18009490071(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18009493958(公司纪检监察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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