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能甘肃公司(嘉峪关)新能源公司高效异质结30兆瓦实证平台光伏示范项目11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3-10-3-21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华能(嘉峪关)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马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0
公告正文
华能甘肃公司(嘉峪关)新能源公司高效异质结30兆瓦实证平台光伏示范项目11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3-212)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嘉峪关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甘肃公司(嘉峪关)新能源公司高效异质结30兆瓦实证平台光伏示范项目11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嘉峪关)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嘉峪关市嘉西光伏产业园区
2.2 规 模: 华能(嘉峪关)新能源有限公司高效异质结电池组件30兆瓦实证平台光伏示范项目位于甘肃省嘉峪关市,本工程送出线路拟采用1回110千伏线路就近送至中利腾晖二期汇集升压站110千伏间隔,线路路径全长约1.5公里(线路长度各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设计确定,其他条件以电网公司批复的接入系统意见为准)。
2.3 标段划分: 华能甘肃公司(嘉峪关)新能源有限公司高效异质结电池组件30兆瓦实证平台光伏示范项目11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预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甘肃省,嘉峪关市嘉西光伏产业园区
2.5 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包含所有涉及工程可研、核准或备案、征租地、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服务(含各类评审、质监站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及对侧升压站扩建、接入设计及设备采购、安装并最终通过电网公司及项目单位组织的各类验收,按标准投产移交等全阶段,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均包含在本标段内。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可研阶段:本工程的可研编制(含可研概算)、审查、立项、开工前各类审
批、核准或备案等所有合规手续的办理均由投标人负责,所涉及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勘察设计:本工程设计包含110kV线路工程等所有涉及本工程的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竣工图编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勘察设计成果进行审查,并取得正式审查意见。施工图、竣工图数量须满足招标方要求。
(3)采购:负责本工程涉及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接卸、仓储、倒运;负责所有到场设备、材料的质量检验工作,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必须满足电力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4)110kV线路施工:本工程的征租地、土建施工、铁塔组立、线路架设、施工辅助措施、接地、线路标示牌、警示牌、防风设施(防风帽等)、防鸟设施(防鸟刺等)、辅助设施(防震锤等)、线路跨越穿越、高压供电线路改造、线路参数测试、接地电阻测试、质监站质量监督验收等所有电网要求的试验、验收、相关涉网手续办理(同省调、地调的协调工作,相关手续办理、备案,线路送电前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与电网公司的协调、审图、沟通,取得验收合格手续)、配合系统通信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编制、工程协调(跨越铁路、公路、输电线路(如有))、并满足线路安全运行的相关要求、移交前的维护保通等所有相关工作。
(5)送出工程保护措施施工:包含停电协调、相关手续办理以及现场施工、测试及恢复投运工作。
(6)其它施工及费用范围:
①本线路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所有永久征地、临时租地、拆迁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线路走廊的清理、线路路径上(含路径线下走廊)障碍物等清理及补偿,经济林补偿费,涉及地下管网协调及补偿,迁坟补偿费、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而应向土地出让方缴纳的费用、所有的协调费用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应缴纳税、费实行总价包干)。
②其它租地及投标人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等投标人临时使用的场地、租地的手续办理及费用。
③线路工程中跨越铁路、高速、国道、省道、县道、河道、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等所有的跨越手续办理及费用。
④塔基永久征地及临时租地地上所有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青苗、树木、建构筑物、坟墓等)的清理及费用。办理建设用地合法手续须缴纳的税、费等。
⑤施工过程中,架空线路、塔基、铁塔组立等所占用的临时场地和临时施工道路的费用、协调工作费用、超出临时租地范围的施工用地费用、施工期间造成的水土流失环保林业罚款费用、施工期间造成的牲畜死亡费用、施工发生的阻工协调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由于投标人没有按图施工造成的超挖、超占范围,导致的协调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⑥工程竣工后的绿化工程,植被恢复、水保及环保恢复及费用。
(7)本工程调试及验收范围:包括设计范围内及为保证110kV线路的性能指标,对线路上的一、二次设备及附属设施进行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电网公司标准的交接试验,并最终取得电网公司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文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各阶段监检手续,包括线路工程所有调试、测试、试验、验收;且负责分系统、整体启动调试直至送电;同时提供防雷接地等所有必要的调试、测试、试验、验收报告(包含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备案文件),试验标准以《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16)》为准,并能满足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要求。
(8)投标人负责送出线路的环评、安评、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压覆矿产、林地使用、文物、军事、生态红线、跨穿越、规划选址意见书及用地手续等专项报告编制评审并取得相关部门支持性文件的批复。工程区域施工过程与环境、水保恢复同步进行,切实满足水保、环保验收要求。
(9)投标人应严格保证工艺过程的正确性及安装质量,收集保存所有设备及施工全过程资料,按照华能集团公司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合格后,将所有设备与资料一并移交给招标人。
(10)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工程范围中应该有的,完成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均应由乙方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且包含并不限于此。
(11)本工程要求质量监督检查需同时满足华能集团公司、甘肃省电网公司及区域电网公司的相关接入要求和验收标准,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与光伏场区110kV升压站分界:
华能(嘉峪关)新能源有限公司高效异质结电池组件30兆瓦实证平台光伏示范项目110kV送出工程,110kV升压站侧分界点为110kV升压站龙门架,导地线、光缆与龙门架的连接金具采购及安装由本标段投标人安装完成。龙门架上光缆引下夹具和光缆接续盒、余缆架采购与安装及光缆熔接、架空导地线接地、架空导地线接地由本标段投标人采购安装。
2.7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本项目须通过招标人投资决策,并接到招标人正式书面通知后,合同生效。上述约定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各潜在投标人的实质性参与,即认为是对上述约定的响应及认可。若本项目决策未通过,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报名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三级(承装三级、承试三级、承修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EPC或施工总承包合同业绩(含在建),并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如采用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0月30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甘肃公司(嘉峪关)新能源有限公司高效异质结电池组件30兆瓦实证平台光伏示范项目11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预招标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10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嘉峪关)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33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931-7603258
电子邮件:51554066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400-010-1086转分8344
电子邮件:xt_zhu@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招标编号:HNZB2023-10-3-212)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嘉峪关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甘肃公司(嘉峪关)新能源公司高效异质结30兆瓦实证平台光伏示范项目11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嘉峪关)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嘉峪关市嘉西光伏产业园区
2.2 规 模: 华能(嘉峪关)新能源有限公司高效异质结电池组件30兆瓦实证平台光伏示范项目位于甘肃省嘉峪关市,本工程送出线路拟采用1回110千伏线路就近送至中利腾晖二期汇集升压站110千伏间隔,线路路径全长约1.5公里(线路长度各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设计确定,其他条件以电网公司批复的接入系统意见为准)。
2.3 标段划分: 华能甘肃公司(嘉峪关)新能源有限公司高效异质结电池组件30兆瓦实证平台光伏示范项目11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预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甘肃省,嘉峪关市嘉西光伏产业园区
2.5 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包含所有涉及工程可研、核准或备案、征租地、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服务(含各类评审、质监站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及对侧升压站扩建、接入设计及设备采购、安装并最终通过电网公司及项目单位组织的各类验收,按标准投产移交等全阶段,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均包含在本标段内。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可研阶段:本工程的可研编制(含可研概算)、审查、立项、开工前各类审
批、核准或备案等所有合规手续的办理均由投标人负责,所涉及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勘察设计:本工程设计包含110kV线路工程等所有涉及本工程的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竣工图编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勘察设计成果进行审查,并取得正式审查意见。施工图、竣工图数量须满足招标方要求。
(3)采购:负责本工程涉及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接卸、仓储、倒运;负责所有到场设备、材料的质量检验工作,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必须满足电力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4)110kV线路施工:本工程的征租地、土建施工、铁塔组立、线路架设、施工辅助措施、接地、线路标示牌、警示牌、防风设施(防风帽等)、防鸟设施(防鸟刺等)、辅助设施(防震锤等)、线路跨越穿越、高压供电线路改造、线路参数测试、接地电阻测试、质监站质量监督验收等所有电网要求的试验、验收、相关涉网手续办理(同省调、地调的协调工作,相关手续办理、备案,线路送电前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与电网公司的协调、审图、沟通,取得验收合格手续)、配合系统通信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编制、工程协调(跨越铁路、公路、输电线路(如有))、并满足线路安全运行的相关要求、移交前的维护保通等所有相关工作。
(5)送出工程保护措施施工:包含停电协调、相关手续办理以及现场施工、测试及恢复投运工作。
(6)其它施工及费用范围:
①本线路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所有永久征地、临时租地、拆迁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线路走廊的清理、线路路径上(含路径线下走廊)障碍物等清理及补偿,经济林补偿费,涉及地下管网协调及补偿,迁坟补偿费、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而应向土地出让方缴纳的费用、所有的协调费用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应缴纳税、费实行总价包干)。
②其它租地及投标人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等投标人临时使用的场地、租地的手续办理及费用。
③线路工程中跨越铁路、高速、国道、省道、县道、河道、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等所有的跨越手续办理及费用。
④塔基永久征地及临时租地地上所有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青苗、树木、建构筑物、坟墓等)的清理及费用。办理建设用地合法手续须缴纳的税、费等。
⑤施工过程中,架空线路、塔基、铁塔组立等所占用的临时场地和临时施工道路的费用、协调工作费用、超出临时租地范围的施工用地费用、施工期间造成的水土流失环保林业罚款费用、施工期间造成的牲畜死亡费用、施工发生的阻工协调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由于投标人没有按图施工造成的超挖、超占范围,导致的协调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⑥工程竣工后的绿化工程,植被恢复、水保及环保恢复及费用。
(7)本工程调试及验收范围:包括设计范围内及为保证110kV线路的性能指标,对线路上的一、二次设备及附属设施进行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电网公司标准的交接试验,并最终取得电网公司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文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各阶段监检手续,包括线路工程所有调试、测试、试验、验收;且负责分系统、整体启动调试直至送电;同时提供防雷接地等所有必要的调试、测试、试验、验收报告(包含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备案文件),试验标准以《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16)》为准,并能满足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要求。
(8)投标人负责送出线路的环评、安评、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压覆矿产、林地使用、文物、军事、生态红线、跨穿越、规划选址意见书及用地手续等专项报告编制评审并取得相关部门支持性文件的批复。工程区域施工过程与环境、水保恢复同步进行,切实满足水保、环保验收要求。
(9)投标人应严格保证工艺过程的正确性及安装质量,收集保存所有设备及施工全过程资料,按照华能集团公司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合格后,将所有设备与资料一并移交给招标人。
(10)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工程范围中应该有的,完成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均应由乙方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且包含并不限于此。
(11)本工程要求质量监督检查需同时满足华能集团公司、甘肃省电网公司及区域电网公司的相关接入要求和验收标准,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与光伏场区110kV升压站分界:
华能(嘉峪关)新能源有限公司高效异质结电池组件30兆瓦实证平台光伏示范项目110kV送出工程,110kV升压站侧分界点为110kV升压站龙门架,导地线、光缆与龙门架的连接金具采购及安装由本标段投标人安装完成。龙门架上光缆引下夹具和光缆接续盒、余缆架采购与安装及光缆熔接、架空导地线接地、架空导地线接地由本标段投标人采购安装。
2.7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本项目须通过招标人投资决策,并接到招标人正式书面通知后,合同生效。上述约定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各潜在投标人的实质性参与,即认为是对上述约定的响应及认可。若本项目决策未通过,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报名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三级(承装三级、承试三级、承修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EPC或施工总承包合同业绩(含在建),并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如采用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0月30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甘肃公司(嘉峪关)新能源有限公司高效异质结电池组件30兆瓦实证平台光伏示范项目11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预招标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10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嘉峪关)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33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931-7603258
电子邮件:51554066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400-010-1086转分8344
电子邮件:xt_zhu@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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