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下属学校2023年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及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xxxxxxxxx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宣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2
公告正文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下属学校2023年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及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为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下属学校2023年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及材料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XXXXXXXXX),招标人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人自行采购。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下属学校2023年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及材料,主要内容包括:湖畔幼儿园、钱塘山水幼儿园、月亮湾幼儿园、缤纷幼儿园、北塘河小学、钱江湾幼儿园、滨兴幼儿园、湖畔中学、高教园小学、物联网街幼儿园、钱江湾小学、西兴幼儿园、硅谷小学等新建幼儿园、小学、中学场地,包括报告厅、会议室、风雨操场、多功能厅等多个场地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舞台机械、舞台幕布、舞台扩声、舞台视频、录播系统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杭州市滨江区。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下属学校2023年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及材料采购。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3 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980000】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杭州市】设有【售后服务团队,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含)】。如投标人在【浙江省杭州市】尚未设有【售后服务团队,或服务人员达不到上述规定数量要求】,则投标人应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则将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售后服务团队】的设置且服务人员数量达到本条款规定要求。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2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2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2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华信设计1号楼18楼北】。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也可委托经办人将下述文件扫描件邮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并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投标人名称

 

2
投标人注册地址

 

3
投标人联系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5
开户银行

 

6
户名

 

7
银行账号

 

8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
1. 本表为【招标人】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 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由投标人承担。
注:
1. 本表为【招标人】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注:
1. 本表为【招标人】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2日9时30分】。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华信设计1号楼1816会议室】。
5.3 可接受邮寄,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春波路999号】,接收人:【宣先生】,联系方式:【13357191955】。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https://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 标 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滨江区春波路999号】
邮 编:【310052】
联 系 人:【宣先生】
电 话:【13357191955】
电子邮件:【xuanjt.hx@chinaccs.cn】
异议接收邮箱:【xuanjt.hx@chinaccs.cn】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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