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张家口市康保县西滩村智能生态奶牛养殖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0000271022051001b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张家口农垦集团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贾旭阳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口世通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东升0313-818811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张家口市康保县西滩村智能生态奶牛养殖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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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2051001B01 | ||||||||||||||||||||||||||||||||||||||||
招标内容: | |||||||||||||||||||||||||||||||||||||||||
【张家口市康保县西滩村智能生态奶牛养殖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康保县西滩村智能生态奶牛养殖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康保县行政审批局以康社备字【20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农垦集团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0.83%;银行贷款79.17%,招标人为张家口农垦集团畜牧养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张家口市康保县西滩村智能生态奶牛养殖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1.2项目建设地点:张家口市康保县闫油坊乡西滩村; 2.1.3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15611.42m。建设宿舍楼(建筑面积3082.23㎡)、食堂(建筑面积 706.89 ㎡)、消毒更衣室(建筑面积 510.71 m)、办公用房(建筑面积469 m)、消防水池(建筑面积1268.21㎡)等办公区;转盘挤奶厅 1#(建筑面积 4101.23㎡)、转盘挤奶厅 2#(建筑面积4101.23㎡):鱼骨挤奶厅(建筑面积 682.99 m)、技术处理间(建筑面积 596.39 m)、门卫1#建筑面积46.27㎡,门卫2#建筑面积46.27㎡,沉淀池*2、、填埋井、车辆消毒池*2、地磅*4 等生产区建筑以及室内外工程。 2.1.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1)施工图设计服务期限: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45 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并取得批复或备案手续。 (2)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前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1.5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双盲”评审,技术文件采取“暗标”的内容,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异议渠道:招标人联系人:贾旭阳,联系电话:18655256900,招标代理联系人:王东升,联系电话:0313-8188111。 监督部门:康保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联系电话: 0313-7639293;地址:康保县广安大街与康泽路交叉口东南角康保县政务服务中心 2.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所需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含新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或提供由基本账户出具2024年1月1日以后的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文件无需提供,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由施工单位人员担任。(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4.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4.4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4.5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4.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7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4.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4.9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30 09:30至2024-06-0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20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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