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鼓楼智慧医疗器械科研项目鼓楼智慧医疗器械科研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309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7/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3010319005370001001
预算金额3090万元
招标公司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海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璇0516-8336278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29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29
公告正文
E3203010319005370001001;
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鼓楼智慧医疗器械科研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鼓楼智慧医疗器械科研项目 已由 徐州市鼓楼区行政审批局 以 徐鼓行审备〔2022〕3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鼓楼智慧医疗器械科研项目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鼓楼高新区沈孟大道北侧、部队营房西侧、徐运新河东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150㎡,对鼓楼智慧医疗器械产业园进行洁净车间升级改造。
2.1.3合同估算价:约为309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75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10 日历天;施工工期: 65 日历天,其中一层装饰完成、二层具备设备进场条件的工期为45日历天)
(具体以监理单位发放的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6 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鼓楼智慧医疗器械科研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前期报建报批、扩初设计、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等,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办理工程前期的手续(需承包人报建的,由承包人自行完成;需发包人完成的,承包人需义务配合发包人完成)、报批、图纸审批、审查、专家论证等工作。由于报建审批等工作产生的收费,除政府行政收费外,其余均由承包人承担。
(2)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投资估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不超出设计范围的施工图变更设计及其他类型项目设计等)、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二次深化设计、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等。
(3)施工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暖通工程、气动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等、《设计任务书》等资料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4)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5)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6)其他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相关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 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含)以上资质且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或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具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 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 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 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3)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2017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 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投标人2017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 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③投标人2017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2017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项目负责人2017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③项目负责人2017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不小于 2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④项目负责人2017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提供设计业绩、监理业绩的证明材料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时间以合同 (或者合同备案表)签订的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 “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监理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9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10 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29日10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8月29日10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 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鼓楼区睿商产业园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387号南
都国际5号楼607室
邮 编:221000 邮 编:221000
联 系 人:王海星 联 系 人:马璇
电 话:0516-87668915 电 话:0516-83362788
2022年7月28日
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鼓楼智慧医疗器械科研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鼓楼智慧医疗器械科研项目 已由 徐州市鼓楼区行政审批局 以 徐鼓行审备〔2022〕3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鼓楼智慧医疗器械科研项目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鼓楼高新区沈孟大道北侧、部队营房西侧、徐运新河东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150㎡,对鼓楼智慧医疗器械产业园进行洁净车间升级改造。
2.1.3合同估算价:约为309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75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10 日历天;施工工期: 65 日历天,其中一层装饰完成、二层具备设备进场条件的工期为45日历天)
(具体以监理单位发放的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6 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鼓楼智慧医疗器械科研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前期报建报批、扩初设计、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等,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办理工程前期的手续(需承包人报建的,由承包人自行完成;需发包人完成的,承包人需义务配合发包人完成)、报批、图纸审批、审查、专家论证等工作。由于报建审批等工作产生的收费,除政府行政收费外,其余均由承包人承担。
(2)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投资估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不超出设计范围的施工图变更设计及其他类型项目设计等)、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二次深化设计、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等。
(3)施工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暖通工程、气动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等、《设计任务书》等资料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4)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5)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6)其他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相关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 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含)以上资质且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或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具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 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 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 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3)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2017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 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投标人2017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 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③投标人2017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2017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项目负责人2017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③项目负责人2017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不小于 2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④项目负责人2017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提供设计业绩、监理业绩的证明材料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时间以合同 (或者合同备案表)签订的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 “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监理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9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10 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29日10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8月29日10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 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鼓楼区睿商产业园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387号南
都国际5号楼607室
邮 编:221000 邮 编:221000
联 系 人:王海星 联 系 人:马璇
电 话:0516-87668915 电 话:0516-83362788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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