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恒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经开区标准厂房项目房屋建筑工程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3 17:4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经开区标准厂房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经开区标准厂房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什邡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什发科项目[2019]1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什邡市恒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什邡市恒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什邡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什发科法规[2020]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招建业成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什邡市经济开发区(北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厂房、生产辅房及其生产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158332.6平方米。
2.3.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到的监理相关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3.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0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0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一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的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类监理业绩。注:(1)新承接或正在监理的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2)新承接或正在监理的项目业绩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3)已完成的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4)已完成的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4日 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05月17日11时00分00秒,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http://ggzyxx.deyang.gov.cn),凭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http://ggzyxx.deyang.gov.cn)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2 招标文件按系统要求获取,潜在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成功后,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http://ggzyxx.deyang.gov.cn),凭CA数字证书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4.1条中的投标报名时间,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17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什邡市恒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什邡经济开发区(北区)蓝天大道2号
邮 编: 618400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0838-852026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建业成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15栋7层709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28-8733775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年04月19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相关资料下载:
- 经开区标准厂房项目的招标文件.zb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