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五峰村宣传横幅、宣传栏等零星设施安装工程
金额
26.7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6.73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顾沈诞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五峰村宣传横幅、宣传栏等零星设施安装工程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五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五峰村宣传横幅、宣传栏等零星设施安装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木渎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吴中区
(2)工程规模:造价26.733142万元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26.733142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23-11-25 至2024-03-30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信誉
01
五峰村宣传横幅、宣传栏等零星设施安装工程
26.73314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良好
良好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在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必须为B级及以上;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同上    
(5)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B类合格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8)本项目执行《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二)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近三年内承担的单项合同金额 20万元及以上的展示展览宣传栏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20年10月至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等资料复印件,原件核查。相关业绩须提供中标信息的网上查询路径及截图证明,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不予认可。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请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劳动合同原件、社保原件(近三个月)(上述原件不需装袋)及预审材料于2023-10-31 下午14:00至14:30的工作时间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元联大厦十楼代理部)递交材料并签到,未签到的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7.其他: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交至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元联大厦十楼代理部。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自行下载);
(二)附件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申请书原件(须有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地址);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复印件;市外建筑业企业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或《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证书、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B类合格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6)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近三年内承担的单项合同金额 20万元及以上的展示展览宣传栏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20年10月至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等资料复印件,原件核查。相关业绩须提供中标信息的网上查询路径及截图证明,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不予认可。
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吃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有效期为近3个月),原件核查。
 上述材料每页均须加盖公章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另行装袋),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元联大厦十楼代理部。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三家以上九家以下(含九家)全部入围,九家以上抽签九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本项目抽取入围时间为2023年11月01日15:30,地点:木渎镇金山南路8号木渎镇建设局312会议室。本项目抽签在吴中区木渎镇招标办监督下由招标人代表进行抽取。
9.招标人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五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吴振华     电话:18626111840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元联大厦十楼
联系人:顾沈诞      电话:0512-65981595-8112
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10-26  至2023-10-31
投标办公室:吴中区木渎镇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2.备注:
(1)报名企业在报名时需提供本企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报名企业在投报名资料时将保证金放在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内一起投箱。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方式缴纳,同时提供该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视为资审不通过。
 户名: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3220199759205150049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长桥支行   
 (2)中标者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者,则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招标单位;未入围者或虽入围而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退还。
(3)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否则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不参与开标的直接进入黑名单,不得参与以后木渎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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