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4日,我公司根据《利川市清江山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关东村三组,项目用地面积54382.50m2,总建筑面积139866.2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0266.36m2,地下建筑面积29599.87m2。项目共计32栋楼房,其中地块一包含4栋高层住宅以及4栋低层双拼住宅,地块二包含一栋商住楼以及一栋商业楼,地块三包含2栋高层住宅、13栋低层双拼住宅、4栋低层四拼住宅以及3栋配套商业楼,共计751套住宅,绿化面积为19235m2,车位769个,其中地上321个,地下448个。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9万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并对照设计及环评文件及批复内容,项目变动情况如下:项目用地面积与环评报告及批复中减小了0.5m2;总建筑面积比环评报告及批复中减小了2277.53m2;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变化不大;停车泊位减小了78个;住户未变;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文件要求变化较小,不属于重大变更情况。
三、环境保护落实情况
2017年10月16日,利川市环保局以“利环审 [2017]64号”《关于利川市清江山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意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基本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效果即验收监测结果
(一)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1、根据湖北精准衡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结果可知,监测期间场界噪声胜利大道与滨江北路边界线外35m范围内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标准,其他区域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能够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2、根据湖北精准衡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结果可知,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各项污染物指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能够实现废水达标排放。
(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空气质量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居民厨房油烟、进出车辆产生的废气,油烟废气经抽油机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小区通过对进出车辆加强管理,降低车辆尾气排放,对环境影响小。
2、地表水环境质量
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根据湖北精准衡检测有限公司对项目生活污水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各项污染物指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清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质量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小区设备噪声和进出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车辆管理,限速禁鸣措施,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地下层或设备用房内。根据湖北精准衡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项目胜利大道与滨江北路边界线外35m范围内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其他区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运行对环境影响小。
4、固废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小区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小区内设置有垃圾桶(箱),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五、验收结论
我公司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保设施已投入正常运行,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小,我公司认为本项目可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21年2月5日-2021年3月9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附件:验收监测表-利川市清江山水建设项目.doc验收监测表-利川市清江山水建设项目.doc
建设单位:利川市今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关东村三组
联系人:黄 鑫
联系电话:15623162111
邮政编码:44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