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JG2020-3155] 珠江新城B1-1项目示范区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补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0/07/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0-315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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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新城B1-1项目示范区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补充公告

珠江新城B1-1项目示范区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项目编号:[JG2020-3155])已于2020713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已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单位仍然有效,并可以在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内补充或者更新办理投标登记信息,未办理投标登记的单位可以继续参加投标办理投标登记。

一、招标公告修改部分:

招标公告部分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招标文件部分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第一章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34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三、招标人主动澄清内容

1、删除招标公告第九、投标人合格条件中“11、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详见附件三《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2、删除招标公告“附件三:《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3、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第“12、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

四、本项目原定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等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最新发布日程安排为准,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 标 人:广东粤海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期:2020722




附件:
补充公告0720.doc

补充公告07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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