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铁塔设计及制图技术服务采购
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清远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铁塔设计及制图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编号:CG-2024-064)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清远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二、项目概况
2.1 采购人:清远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2 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3 项目名称:清远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铁塔设计及制图技术服务采购
2.4 项目编号:CG-2024-064
2.5 项目地点:清远市
2.6 项目类别:服务类
2.7 项目类型:框架采购
2.8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采购范围
3.1 标的物清单及标段划分情况:
序号 | 标段 名称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成交入围数量 | 最高报价 费率 | 分配比例 | 报价保证金 (万元) |
1 | / | 清远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铁塔设计及制图技术服务采购 | 45 | 1 | 100% | 100% | 不收取 |
3.2 本次采购不划分标段。
3.3 采购范围:按具体项目各阶段设计深度及甲方要求完成铁塔设计及制图技术服务工作,预计约8个模块、合计51个塔型,主要技术服务包括:
(1)完成项目所需资料的收集工作。
(2)完成铁塔设计及制图工作。任务单下达后,一个塔型系列要求45日内完成塔图的设计,且需提供电气塔头规划及结构计算文件,要求用恒巨软件。
(3)参加有关项目审查会议。
(4)现场工代。
(5)资料归档工作。
备注:预算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 服务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3.5 框架有效期: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因采购人未能及时招取新的中标人等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顺延,直到采购人招取新的中标人为止(原则上延期不超过6个月)。
(2)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已委托供应商实施的项目,在框架结果有效期截止日期仍未完成的,采购人有权确定供应商是否需继续为该部分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继续服务的费用按原框架协议的结算方式结算。
3.6 中标人出现放弃中标、拒签合同、不按合同履约等违约情况,按照供应商失信管理进行处理(扣分及不接受投标)。该供应商当年履约评价为不及格,并取消其一年内在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投标资格,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的,追究弃标的中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3.7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
2 | 在南方电网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完成注册。 |
3 |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记录中没有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4 |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邮箱发送版报告或网页截图)。 |
5 |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邮箱发送版报告或网页截图)。 |
6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的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
7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有效期内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 |
2 | 企业资质要求: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
3 | 拟派驻的设总(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报价单位注册,或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报价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
4 | 自2021年至报价截止日,报价单位具有至少2个同类型业绩。 备注:附上合同关键页(包含:签约时间、采购内容、双方盖章等)的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9月6日17时00分00秒至2024年9月14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按时购买并下载询价文件、图纸(如有)。(电子版询价文件下载路径:购标管理-文件下载)。
5.2 询价文件工本费用及注意事项
(1)询价文件(电子文件)每套(按标段)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通过(公对公)电汇或转账方式缴交,售后不退。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报价人名称一致,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款项汇到收款账户,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如下信息:CG-2024-064+询价文件工本费。
(2)已汇款的报价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电汇凭证扫描件,并填写电子邮箱(收取询价文件工本费电子发票)。待采购代理机构审核确认后方可在文件发售结束时间前下载电子版询价文件(必须在文件获取结束时间前下载询价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文件而影响报价)。
为不影响询价文件工本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提交。
(3)同一报价单位报名同一项目的多个标段,可一并缴交询价文件工本费。如报名多个项目的,则不能合并支付。
(4)报价人在平台中提交购买询价文件订单时请正确填写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责任由报价人承担。
(5)询价文件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清远市建行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001760301053004129
5.3 供应商注册、审核及CA办理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先行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网址:https://ecsg.com.cn),如使用电子印章请办理供应商CA数字证书。注册审批通过后报价人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购买询价文件,详见“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投标指引”。
投标人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4(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注:为避免耽误询价文件购买及报价,请在询价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3天完成此项内容。
六、询价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报价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报价文件。
6.2 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9月6日17时00分00秒。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9时00分00秒。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6.3 报价文件均以标段(如有)为单位递交。
6.4 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询价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将不得参与报价。
6.5 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报价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6.6 报价文件不予受理情况:见询价文件要求。
6.7 重要提醒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询价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重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询价工作组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媒介为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远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德宝东路4号2栋
业务联系人:冯美洪 13500298974
技术联系人:宋工 13425250155。
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桥北路104号凤城电力村14栋二楼市场部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63-3300899或0763-3300669(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九、异议
9.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763-3461785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9.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9.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9.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9.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视情节处没收投标保证金,限制一定时期内不得参加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招标单位所组织招投标活动等的处罚。
十、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63-3461785
采购人:清远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