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焦采招标采购—2014—318号
预算金额95.2万元
招标联系人夏新宁
招标代理机构焦作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代理联系人赵女士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河南鸿晔科技有限公司31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河南佰腾商贸有限公司1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焦作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受焦作市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的委托,就“焦作市医疗器械设备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焦作市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焦采招标采购—2014—318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第一标段:体外电容场热疗机 一台;

第二标段: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 一台;

第三标段:高频移动式C型臂X射线机 一台;

第四标段:脉动真空蒸汽灭菌器(含蒸汽源功能) 一套;

第五标段:打包(上肢智能反馈训练系统 一台、下肢智能反馈训练系统 一台、智能上下肢康复训练设备 一台、智能上肢康复训练设备 二台、智能下肢康复训练设备 二台、平衡测试及训练系统 一台);

第六标段:打包(生物反馈仪 一台、吞咽语言诊疗仪 一台);

第七标段: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系统 一台;

第八标段:单板数字化X射线摄影机(DR)一台;

第九标段: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一套 ;

第十标段:肺功能检测仪 一台;

备注:第一标段为原焦采招标采购-2014-286号采购项目的第七标段废标产品,第四标段为焦采招标采购-2014-237号采购项目的第八标段废标产品,根据采购人的申请我中心重新组织采购。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医药招标采购网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10月9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4年10月30日

评标地点:焦作市迎宾馆三号楼三楼会议室

五、中标信息

第二标段

中标人名称:河南省盛同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管城区航海路39号院2单元2楼

中标金额:1890000(壹佰捌拾玖万圆整)

评委信息:牛淑颖、李汴生、侯长利、吕明雷、王永红

第三标段

中标人名称:河南省盛同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管城区航海路39号院2单元2楼

中标金额:220000(贰拾贰万圆整)

评委信息:牛淑颖、李汴生、侯长利、吕明雷、王永红

第四标段

中标人名称:河南佰腾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49号2号楼14层155房

中标金额:180000(壹拾捌万圆整)

评委信息:牛淑颖、李汴生、侯长利、吕明雷、王尚柯

第六标段

中标人名称:河南鸿晔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紫荆山路16号紫金城写字楼10层1007号

中标金额:310000(叁拾壹万圆整)

评委信息:牛淑颖、李汴生、侯长利、吕明雷、王小峰

第七标段

中标人名称:河南邦众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新乡市长垣县丁栾镇商业街(丁栾社区7号楼104号)

中标金额:545000(伍拾肆万伍仟圆整)

评委信息:牛淑颖、李汴生、侯长利、吕明雷、裴清山

第八标段

中标人名称:河南爱尔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南、东风东路东2幢东2单元6层06号

中标金额:658000(陆拾伍万捌仟圆整)

评委信息:牛淑颖、李汴生、侯长利、吕明雷、乔亚京

第九标段

中标人名称:上海甄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纺路69号3幢3层Z区304室

中标金额:952000(玖拾伍万贰仟圆整)

评委信息:牛淑颖、李汴生、侯长利、吕明雷、乔亚京

第十标段

中标人名称:河南金水缘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上百作物流园办公楼二楼

中标金额:580000(伍拾捌万圆整)

评委信息:牛淑颖、李汴生、侯长利、吕明雷、张磊

六、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

联系人

采购项目

温县妇幼保健院

夏新宁

0391-6192452

第一标段

河南省温县中医院

李葛富

13462851876

第二、三标段

焦作市妇幼保健院

程惠玲

0391-2310512

第四标段

焦作市人民医院

穆荣真

0391-2662789

第五、六、七、八、九、十标段

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人: 赵女士 贾先生

联系电话:0391—2920095

联系地址: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焦作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七、监督部门:焦作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121260

本次招标共十个标段,评委小组根据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原则对投标单位进行了全面的分析评价,招标人原则上不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第一标段因其中两家投标企业所投设备未能通过符合性资质审查,第五标段因参与投标的有效企业只有两家,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第一、五标段不够三家按废标处理),如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须经法人授权以书面署名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供证明材料的形式向焦作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将不再受理。

焦作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4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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