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先生028-8666998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1/13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攀钢西昌钒钛资源综合利用提效项目—钢钛共线可逆式轧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西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西发改经信〔2021〕2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昌攀新钒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昌攀新钒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西发改经信〔2021〕25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钒钛产业园区;

2.2建设规模:在西昌地区建设高端钛材生产线,形成1万吨每年钛材加工能力和10万吨高强钢加工能力,本项目拟建设十八辊可逆式轧机,作为高端冷轧卷生产线的基本装备。

2.3招标范围:

2.3.1钢钛共线可逆式轧机项目机组设备基础施工、设备安装监理。

2.3.2钢钛共线可逆式轧机项目配套厂房及基础施工、配套设备设施安装及其基础施工监理。

2.3.3监理服务内容:安全管理、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变更控制、信息管理、资料管理、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协调有关单位及人员间的工作关系。包含施工图所有内容及工程变更及其后的缺陷责任期内监理服务。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及验收标准要求,并满足国家工程建设相关强制性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炼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及以上)(多项选择:?已完成□新承接□正在监理)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18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轧机项目或冶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机电安装工程)执业证书,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不少于1(1至3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18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轧机项目或冶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8日开始登陆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登录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1月1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现场自愿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作为备份投标文件。如递交备份文件,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开标地点为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四川建设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昌攀新钒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长安西路

邮编:615200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0834-2410068

传真:0834-2410068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蜀西路399号中海国际海科大厦B座1008

邮编:610000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28-86669985

传真:028-86669985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2021年11月3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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