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北新区)丁圩小区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工程方案与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12520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0/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5204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澍1862642642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12/29
公告正文
(江北新区)丁圩小区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工程方案与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8 14:1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编号: AJB200287-01FG
1.招标条件
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丁圩小区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工程方案与初步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经模拟函[2020]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25204.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方案与初步设计
2.2工程地点:位于江北新区顶山街道,西至兴浦路,南至江北大道快速路,北至浦乌路。
2.3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184469.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684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7626.1平方米,另包括机动车停车位1359个,非机动停车位2190个。地块一拟建1124户住宅小区,建筑面积约18349.3平方米,23至27层高层住宅11栋、3层物业用房1栋、4层商业用房1栋、配电房1栋、门卫室1座,内含物业配套公建以及地下车库等。地块二拟建9班3轨制幼儿园3层建筑1栋,建筑面积约3120平方米。
2.5设计合同估算价:277.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84746.20万元)
2.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在批准红线区域范围内建设的丁圩小区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工程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文件的编制等,并按要求通过本工程相关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查等后续服务,负责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扩初)的报审 (包含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其设计相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12/29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6.1.1设计费最高限价为276.7039万元,超过本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30%,35%,40%,45%,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6.2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30分)6.2.1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同时被评为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师及以上的加2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满分6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6.2.2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本项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6.2.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本项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6.2.4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本项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6.2.5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本项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6.2.6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本项满分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6.2.7岩土专业人员: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1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本项满分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6.2.8园林(或环境艺术)类专业人员: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得1分。本项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相应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6.3业绩(满分16分)6.3.1企业业绩:自2017年1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类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得8分,满分8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及相关内容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6.3.2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17年11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类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得8分,满分8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及相关内容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6.6、企业奖项(满分4分)企业自2017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住宅设计类项目获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的得4分,承担过住宅设计类项目获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二等奖的得2分,限评一项,满分4分。(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一次。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日期为准,提供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编入投标文件中。)6.5设计方案(满分40分)6.5.1设计构思(满分20分)(1)总体设计思路: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和招标人意图、原则与要求、有创新、满足使用功能,提供工艺流程图。从完整性、可靠性、高效性、先进性四个方面进行评判。(等级分:优:4.0;良:3.6;中:3.2;差:2.8;无:0)(2)日照分析及建筑间距:满足日照间距、建筑间距要求,满足消防间距要求。(等级分:优:3.0;良:2.7;中:2.4;差:2.1;无:0)(3)交通组织:交通流线组织及开口是否合理。(等级分:优:3.0;良:2.7;中:2.4;差:2.1;无:0)(4)地下空间利用、停车布局、人防区域布局:地下空间利用合理、停车布局、人防区域布局合理。(等级分:优:2.0;良:1.8;中:1,6;差:1.4;无:0)(5)绿化景观及竖向设计:设计简洁、大方,与周边环境、整体建筑风格协调。(等级分:优:2.0;良:1.8;中:1,6;差:1.4;无:0)(6)配套设施布局:配套设施布局合理,功能明确。(等级分:优:2.0;良:1.8;中:1,6;差:1.4;无:0)(7)总图经济技术指标:经济技术指标满足设计要求。(等级分:优:2.0;良:1.8;中:1,6;差:1.4;无:0)(8)户型数量、比例:户型实用合理性、舒适性、户型配比满足要求,功能分区明确。(等级分:优:2.0;良:1.8;中:1,6;差:1.4;无:0)6.5.2项目解读(满分20分)(1)套型平面:对项目方案设计的套型平面、公共区域、功能房间采光、户型数量、比例等进行分析,解决问题的措施是否合理得当。(等级分:优:3.0;良:2.7;中:2.4;差:2.1;无:0)(2)公共区域:根据本项目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对公共区域的功能划分明确。(等级分:优:3.0;良:2.7;中:2.4;差:2.1;无:0)(3)功能房间采光:功能房间采光合理,满足设计需求。(等级分:优:3.0;良:2.7;中:2.4;差:2.1;无:0)(4)建筑单体立面效果:根据建筑单体立面效果进行打分。(等级分:优:3.0;良:2.7;中:2.4;差:2.1;无:0)(5)项目经济性:有经济性专篇,从建筑设计的角度出发减少成本、降低造价。(等级分:优:3.0;良:2.7;中:2.4;差:2.1;无:0)(6)合理化建议:分析项目设计重点、难点、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等级分:优:3.0;良:2.7;中:2.4;差:2.1;无:0)(7)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等级分:优:2.0;良:1.8;中:1,6;差:1.4;无:0)备注:(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名。(2)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及人员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证明材料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4)所有项目组人员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不参与专业人员打分。(5)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6)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其项目组所有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或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开具的本人有效退休证明材料。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项目组成员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该成员本项不得分。(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12月8日14时13分到 2020年12月15日14时13分为止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8.4、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8.6、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一年(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其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或退休人员无法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开具的本人有效退休证明材料。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以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8.8、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北园大厦12楼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号楼19楼
邮编:210000 邮编:210000
联系人:李智 联系人:张澍
电话:025-58535726 电话:18626426423
传真:无 传真:无
电子邮件:无 电子邮件: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城南支行
账号: 账号:1109664909000029258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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