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2026年平面广告设计、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38.1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4-2026年平面广告设计、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4-2026年平面广告设计、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G2024(SZ)XZ0082
2.2 实施地点:二号线、三号线、广州地铁7号线西延段(顺德境内)等。(佛山地铁运营的所有线路及项目)。
2.3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向招标人提供平面广告设计、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设计服务,主要包括
①票卡设计:开通纪念票卡设计、文化票卡设计(均包含票册及包装设计)、开线活动 ②文化创意产品设计:佛山本土产品、非遗和民间艺术合作设计不限于(陶瓷)工艺品,小型创意产品,IP形象设计等。
③平面广告设计:新线开通、产品推广、日常企业宣传所需的广告物料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灯箱片类、墙(车)贴类、易拉宝、吊旗、图片、视频素材等。
④活动策划及执行:活动背景板设计、场地空间设计、活动物料设计,展览展示房设计,开线活动策划方案,文创产品发布活动策划及执行,线上、线下售卖策划及执行。
⑤线上平台日常维护与推广:包括风格设置、产品内容录入/更新/取消、货架搭建、外部技术对接、产品内容/库存维护、产品配送、售后服务、投诉/建议处理等。会员管理、客群维护、经营分析、店铺管理、商品管理、订单管理、客户管理、营销系统、物流系统、财务系统、数据系统等功能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计划:24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14日。
2.5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381865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能超出对应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4.2 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3.1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一个平面广告设计或文创产品开发设计项目业绩。
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9日17时30分起至2024年8月16日 17 时30分止。
5.2本项目采用 线上 方式接受投标登记。具体操作方法:投标人须先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后,并通过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3投标人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栏目中“投标单位入库操作指南”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4已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2.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4年8月30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8月30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7.3开标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为同一地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以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网站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大厦13F
联系人:李玲玲、柯冠杰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联系人:朱娇娇、严梁立、王宇、欧宇旻
电话:020-83541707
电子邮箱:31758527@qq.com
1.招标条件
2024-2026年平面广告设计、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4-2026年平面广告设计、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G2024(SZ)XZ0082
2.2 实施地点:二号线、三号线、广州地铁7号线西延段(顺德境内)等。(佛山地铁运营的所有线路及项目)。
2.3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向招标人提供平面广告设计、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设计服务,主要包括
①票卡设计:开通纪念票卡设计、文化票卡设计(均包含票册及包装设计)、开线活动 ②文化创意产品设计:佛山本土产品、非遗和民间艺术合作设计不限于(陶瓷)工艺品,小型创意产品,IP形象设计等。
③平面广告设计:新线开通、产品推广、日常企业宣传所需的广告物料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灯箱片类、墙(车)贴类、易拉宝、吊旗、图片、视频素材等。
④活动策划及执行:活动背景板设计、场地空间设计、活动物料设计,展览展示房设计,开线活动策划方案,文创产品发布活动策划及执行,线上、线下售卖策划及执行。
⑤线上平台日常维护与推广:包括风格设置、产品内容录入/更新/取消、货架搭建、外部技术对接、产品内容/库存维护、产品配送、售后服务、投诉/建议处理等。会员管理、客群维护、经营分析、店铺管理、商品管理、订单管理、客户管理、营销系统、物流系统、财务系统、数据系统等功能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计划:24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14日。
2.5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381865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能超出对应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4.2 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3.1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一个平面广告设计或文创产品开发设计项目业绩。
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9日17时30分起至2024年8月16日 17 时30分止。
5.2本项目采用 线上 方式接受投标登记。具体操作方法:投标人须先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后,并通过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3投标人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栏目中“投标单位入库操作指南”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4已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2.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4年8月30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8月30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7.3开标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为同一地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以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网站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大厦13F
联系人:李玲玲、柯冠杰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联系人:朱娇娇、严梁立、王宇、欧宇旻
电话:020-83541707
电子邮箱:317585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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