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舒城县百神庙镇2020年度增减挂项目(舒楼村、枣木桥村、百神庙村)
金额
24.8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04/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czb2020-04-110
预算金额24.8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先生188551471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发包公告

项目编号

DCZB2020-04-110

发布日期

2020年4月15

一、发包条件

舒城县百神庙镇2020年度增减挂项目(舒楼村、枣木桥村、百神庙村)已具备发包条件,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2018〕49号)、“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发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舒政〔2019〕15号)的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1、工程名称

舒城县百神庙镇2020年度增减挂项目(舒楼村、枣木桥村、百神庙村)

2、发包人

舒城县百神庙镇人民政府

3、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4、工程实施地点

舒城县百神庙镇境内

5、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政办秘〔2020〕6、百神庙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

6、建设规模

控制价为248913.55

7、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8、发包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说明

9、发包方式

固定价随机摇号

10、标段划分

1个标段

11、质量标准

合格

、预承包人资格要求

1、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预承包人不得有限制承包的处罚(在限制期内,含县外处罚)(限已加入舒城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诚信及抢险救灾应急企业名录库的企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四、项目发包会时间、地点及发包文件获取

1、发包文件获取时间

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地点

2020年4月171500分

舒城县广进久富广场3#10层1006室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预承包人到舒城县城关镇广进久富商业广场3#楼9层905室获取发包文件,未获取发包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承包资格。

、联系方式

发包人

舒城县百神庙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安徽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舒城县百神庙镇街道

地址

舒城县城关镇广进久富商业广场3#9层

联系人

江先生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13505640979

电话

18855147155

六、备注

1.预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预承包人须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报名: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B证;② 承包保证金缴纳单据、推荐函。

以上资料需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3.承包保证金为4900元,承包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通过预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的不接受其报名。

户 名:安徽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安徽舒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城支行;

账 号:20000591989910300000067;。

4.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预承包人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5.本工程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承包价的10%。承包人在发包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须在合同签订前汇入发包人指定的账户,逾期未足额汇入,视作自动放弃承包资格。

6.预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参加发包会时,需提供“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 (格式附后)原件,未提供或未按公布格式内容提供的,视作未实质性响应发包文件要求,其承包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预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2020〕80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发包会。

8.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发包会;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发包文件要求,其承包文件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发包文件要求,其承包文件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发包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七、公告发布媒体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laz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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