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90]f[gk]2019003
预算金额7.8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曾卫民
公告正文

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

乙方南昌市泰福嘉缘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90]F[GK]2019003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平潭协和医院康复设备及教学模具一批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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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2 2-1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简易静脉注射操作模型 1 国内 1800 1800 北京医模 HJ1095
2 2-2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缝合练习腿模型 1 国内 300 300 营口巨成 JC-W2004
2 2-3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鼻饲与洗胃模型 1 国内 5000 5000 上海康人 KAR/A1
2 2-4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儿童骨穿刺与股静脉穿刺模型 1 国内 3400 3400 北京医模 EL1001
2 2-5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皮内注射模块 1 国内 600 600 上海康为 NM2292
2 2-6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动脉穿刺手臂模型 1 国内 2400 2400 北京医模 HJ1024
2 2-7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婴儿腰椎穿刺模型 1 国内 4500 4500 北京医模 EL1002
2 2-8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外周及中心静脉插管模型 1 国内 6600 6600 北京医模 LJ1002
2 2-9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电子灌肠模型 1 国内 3900 3900 北京医模 HJ1049A
2 2-10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综合急救训练模拟人 1 国内 18000 18000 北京医模 JW3103/04T
2 2-11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高级电子半身心肺复苏训练模拟人 1 国内 4500 4500 北京医模 JW1010
2 2-12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多功能静脉注射手臂模型 1 国内 2100 2100 北京医模 HJ1076
2 2-13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简易标识臀部注射模型 1 国内 1000 1000 北京医模 HJ1050
2 2-14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透明女性导尿模型 1 国内 2500 2500 营口巨成 JC-H3213
2 2-15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牙护理保健模型 2 国内 600 1200 北京医模 PE1022
2 2-16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臀部肌肉注射训练及对比模型 1 国内 6000 6000 北京医模 HJ1011
2 2-17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会阴切开缝合模型 1 国内 300 300 营口巨成 JC-F4005
2 2-18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高级人工流产模拟子宫 1 国内 300 300 营口巨成 JC-F7003
2 2-19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皮肤缝合练习模块 3 国内 100 300 北京医模 WL1005
2 2-20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缝合练习手臂模型 1 国内 300 300 营口巨成 JC-W203
2 2-21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整体护理人模型 1 国内 6000 6000 北京医模 HJ1010
2 2-22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吸痰练习模型 1 国内 3600 3600 北京医模 HJ1018
2 2-23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高级静脉注射手臂模型 1 国内 1800 1800 北京医模 HJ1001
2 2-24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动脉注射手臂模型 1 国内 2400 2400 北京医模 HJ1024
合计: 788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万捌仟捌佰元整(¥78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北厝镇临湖七路2号平潭协和医院

4.3交付条件:全部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本采购项目相关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按招标文件要求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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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90 货到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
2 10 10%余款待保修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和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 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0.1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5 %。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0.1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乙方在招标代理公司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之后凭验收单及相关凭证无息退还。 10.3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3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4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1 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300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本合同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 平潭综合实验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24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72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应负责对仪器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 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仍应负责对设备提供售后服务,按优惠折扣价长期提供配件及耗品;每半年回访一次。质量保证期后的服务不收取上门服务人工及差旅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 乙方:南昌市泰福嘉缘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平潭县北厝镇临湖7路2号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长山晏乡上付村委会晏家村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曾卫民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059123166679
联系方法:1300380006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贤李渡支行
账号: 账号: 1502250209300092919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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