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石鼓区北干渠含重金属底泥清淤及安全处置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衡阳市石鼓区北干渠含重金属底泥清淤及安全处置工程已由衡发改环资[2016]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债券融资和企业自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衡阳市湘江流域治理来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衡阳市石鼓区北干渠含重金属底泥清淤及安全处置工程设计
2、建设地点:衡阳市石鼓区合江套
3、项目概况:对石鼓区北干渠及支渠受铅、砷、镉等重金属污染的底泥和土壤进行无害化治理。(1)清挖底泥0.47万立方米,渠道下层污染土壤0.5万立方米,周边污染土壤19.75万立方米;(2)建设一座处理能力600立方米/天的临时土壤处理中心,采用水泥固化稳定化的方法对污染底泥及土壤进行无害化处理;(3)将稳定化处理后的底泥和污染土壤24.86万立方米,分别回填北干渠和用于公路路基;(4)对回填后的北干渠进行生态修复,修复面积共12.17万平方米。
4、投资估算:总投资约5731万元;
5、资金来源:债券融资和企业自筹
6、设计周期:30 天(其中合同生效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7、招标范围:衡阳市石鼓区北干渠含重金属底泥清淤及安全处置工程设计(含实施方案报告编制)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入湘况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同时具备污染修复工程和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
4、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主管部门或业主宣布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
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
①公告之日起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副本原件;
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及社保证明(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不接受扫描件及影印件印鉴,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衡阳市黄茶路11号金玛园住宅小区D栋1—2楼)
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不全、本人与其证照不符或超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者恕不接受。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只接受转账形式,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26日下午5:00时,以款到账户为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转帐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2、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衡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帐 号:84041940005138759012
六、设计补偿
本项目设计招标不给予费用补偿。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27日下午3:00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电话:0734-8857718。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湘江流域治理来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石鼓区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18774229707
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黄茶路11号金玛园住宅小区D栋1—2楼
联 系 人:罗韦
联系电话:130 1716 2281
电子邮箱: 101117543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