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江风景名胜区漓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灵川段)-第二部分水质提升项目(招标备案编号:E4503002826003016001001)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经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人民币壹仟陆佰肆拾柒万肆仟贰佰叁拾贰元壹角叁分(¥16474232.13)【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暂估价。】
根据灵川县财政局灵财评【2022】558号文要求,审定工程预算总造价16474232.13元作为本项目招标上限控制价,并且以投标总价低于招标上限控制价的92%(即16474232.13*92%=15156293.56元,人民币大写为:壹仟伍佰壹拾伍万陆仟贰佰玖拾叁元伍角陆分)作为入围条件。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15156293.56元,否则为无效投标。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 131793.86 元。
招标控制价其余相关内容请各投标人通过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桂林)进行网上下载并查看主要项目清单(打“◆”号内容)。
招标人:灵川县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方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