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内容:
本项目需求分为1个包段,每包段选择1家供应商提供属地化业务宣传服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序号
包段名称
服务内容
预算(含税)
拟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南平属地化业务宣传服务
支撑地市营销中心对重大节日炒店包店、日常营销宣传设计的活动,具体包括:
广告宣传物品设计制作类、广告宣传设计类(包括全省主题传播方案策划、广告创意投放<含互联网创意、传统广告创意>及其他广告宣传设计)、传播活动执行类三大类。
177860元
1.2其他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3合作期限:2年(自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如为分支机构(分公司)则需提供上级法人(总部/总公司)的资质文件(含总部/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总部/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等文件)、上级法人(总部/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对分支机构(分公司)的授权书证明文件(盖总部/总公司公章)及针对本项目对分支机构(分公司)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盖总部/总公司章,总部/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签字章)。(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文件)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提供承诺书)
3、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段的应答。具有相同股东且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段的应答。(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5、近3年无与中国移动严重违约情形,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类别的产品/服务未列入中国移动终端有限公司负面行为清单。(提供承诺书)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7、供应商具备自行开具或由当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8、供应商需具备类似项目业绩,包含户外炒店包店合作经验与广告业务宣传合作经验。(提供一份户外炒店包店与一份广告业务宣传合作合同(包括合同盖章签字页等)或者采购结果中选通知书、结算发票等可证明案例经验的材料,且需体现合作的案例具体内容)
9、要求参与应答的供应商,在南平具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提供办公地点房屋自有产权/租赁合同、办公地点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且办公地点的租赁合同有效期如不能涵盖本项目合同有效期2年,则需提供承诺书:会在南平租赁办公地点直到该项目结束为止)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振武路70号福晟钱隆广场16层
采购事宜联系人:范小姐
电话:13507567037
业务咨询联系人:江小姐
电话:13696835091
业务咨询、投诉渠道
1、业务咨询及异议电话和邮箱:【13696835091@139.com】
2、比选应答投诉电话:【0591-22025968】(只受理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3、纪检组(检察室)招标投诉电话:0591-22025968(只受理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9.1请供应商在“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及时完成报名工作,并保证给采购人预留合理时间完成报名审核和比选文件购买确认工作,如供应商未预留合理的审核时间,使采购人未及时审核确认供应商,最终导致供应商无法下载比选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2本项目“ES系统投标(应答)文件采用无纸化单轨制,取消备用文件(纸质和电子备份均不使用),仅使用ES系统线上电子文件”。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如不出席唱价会议,则视为对本项目的唱价结果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