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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第四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使用土地的批复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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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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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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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2023年度第四批次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土地的请示》(贞自然资呈〔2023〕251号)已收悉。受省、州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按照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将永丰街道、龙场镇、者相镇、北盘江镇等16个乡镇(街道)的集体农用地4.4479公顷(耕地2.2017公顷、园地0.4053公顷、林地1.7698公顷、其它农用地0.0711公顷)、未利用地0.235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9543公顷。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5.6377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4.6834公顷。
二、请你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补充耕地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和拟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三、请你局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并会同农业 农村局指导乡镇(街道)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严格按照 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村民建房用地标准,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等相关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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