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明昕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4月第一批竞争性谈判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4/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t2023gkjt05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琳6519026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0
公告正文

上海明昕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4月第一批竞争性谈判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编号:HNT2023GKJT054 )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明昕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4月第一批竞争性谈判采购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海明昕电力发展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明昕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4月第一批竞争性谈判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明昕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4月第一批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3日 17时00分到2023年04月17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0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见附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见附件
七、其他
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明昕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昆明路739号文通大厦20楼 联 系 人: 张琳
电 话: 6519026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上海明昕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4月第一批竞争性谈判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 HNT2023GKJT054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上海明昕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 企业自有资金,采购人上海明昕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并委托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 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开)。
2.采购范围:见附件采购需求一览表
3.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 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需求一览表另有要求的除外) 3.3 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 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
(6)信誉要求: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开标日前二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行为的。
3.4 专用资质要求:具有符合本项目相应的专业资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次实行网上发布电子版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 台-
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 可购买采购文件,平台账号注册和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 务平台首页“下载专区”——
“平台注册”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 高度重视。因未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购买采购文件失败,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 担。
2.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4月1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04 月17日下午17:00。
3.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供应商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投标工具安装”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下 载专区→参与投标→操作手册”。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 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63411000-2。
4.未按照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未按照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显示的“标书售价”无须支付。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本次采购项目只接受电子应答文件,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本次采购项目不 接受到现场递交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也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 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仅接受通过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和同时通过上海电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上传的补 充电子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报价文件)。
5.2电子应答文件使用“供应商投标工具”生成,并上传至“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补充电子文件使用“上海电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上传至“上海招标 采购存储服务平台”,电子应答文件和补充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 0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文件名称文件生成要求文件上传要求

1、技术文 件离线制作,双层PDF电子版上传至“上海招标采购存储服务平 台”
电子版,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离 线投标工具生成上传至“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
2、商务文 件离线制作,双层PDF电子版上传至“上海招标采购存储服务平 台”
电子版,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离 线投标工具生成上传至“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
3、报价文 件离线制作,双层PDF电子版上传至“上海招标采购存储服务平 台”
电子版,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离 线投标工具生成上传至“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
上海电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获取地址: 链接:http://120.78.198.71/ 上海电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技术支持人员: 详见上述链接页面

特别提醒:请应答人前往下载最新版本的软件,以免造成应答文件上传的失败。
5.3应答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通过上海电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将补充电子文件上 传“上海招标采购存储服务平台”,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 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应答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应 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以回执时间为准),或在截止时间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修改 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
5.4应答人在截止时间前可重复提交补充电子文件,文件修改可直接在工具中重 新编辑修改和重新加密、上传,以完成对原补充电子文件的修改。补充电子文件以截 标时间前加密上传至上海招标采购存储服务平台的最后一份补充电子文件为准。
5.5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的电子应答文件,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上传至“上海招标采购存 储服务平台”的补充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 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6、谈判时间、线上谈判及再报价(多轮次项目)6.1谈判时间:2023年04月20日上午09:00时。
6.2本次采用远程谈判方式进行,不再邀请各应答单位到现场参加谈判。谈判当 天请各应答单位的参谈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按照电子商务平台的短信提醒,在 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多轮报价文件。
进行多轮报价过程中,应答人应按要求在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ETP)上传多轮报价文件。谈判现场不提供网络及电子设备,应答人需 自行解决。
应答人在收到多轮报价通知后,需立即登陆电子商务平台(ECP)-
电工交易专区进行查看,下载多轮报价SGCC包,并使用供应商投标工具上传报价文件。下载多轮报价SGCC包路径: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非招标采购-评审阶段-查询轮次模块-勾选最新轮次。
当电子商务平台(ECP)-
电工交易专区中设置的再报价时间截止后,将无法再上传报价文件。考虑评审时间要 求,请各位应答人提前学习相关手册,观看相关视频,熟悉相关系统操作,避免因操 作问题影响谈判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明昕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739号文通大厦20楼 电子邮件:zhanglin_zb06@hntry.cn
项目经理:张工
联系电话:021-65190267
附件:采购需求一览表
分包 编号分包名称采购内容采购种类计划工期资质要求报价方式成交/入围供 应商数量
包件 1变配电站等生产 性厂房及仓库清 扫变配电站生产厂房 及仓库库房清扫、保洁、天地沟、落水 井疏通,变电站电 力保护区范围内环 境整治。服务合同签订之日 起至2023年12 月31日,具体 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准1.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法规正式设立、注 册和运营的独立法人或其他 组织。 2.具有同类项目相关业绩。折扣率1家
包件 22023年明昕公司 小型土建专业分 包服务项目专业分包框架采购专业分包合同签订之日 起至2023年12 月30日,具体 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准1.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法规正式设立、注 册和运营的独立法人或其他 组织。 2.具有同类项目相关业绩。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 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折扣率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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