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城市集中供热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津县城市集中供热改造提升工程已完成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405-370522-89-01-521274),招标人为利津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利津县城市集中供热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
项目编号:E3705000001001982;利建招公字2024第08号
工程概况:建设能源站1座,安装热泵11台(10用1备),利用利华益集团维远化工工艺冷却水通过热泵提取热量将循环水加热至50-55摄氏度左右进行城区供热。建设配套供热管网4.8公里,主要是在津五路铺设DN1200的供热管网双向3.4公里。在能源站与维远化工厂区铺设DN1200、DN1400的余热侧管网1.6公里。同时,对丽苑小区、颐德小区等29个小区部分供热设施进行改造。
施工第一标段:能源站设备、工艺安装工程,计划投资8200万元。
施工内容包括标段蓝图范围内容但不限于:
(1)能源站内的1万千瓦*11台热泵及配套软启系统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施工。
(2)供暖侧3台水泵及配套电机、高压变频器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施工。
(3)余热侧3台水泵及配套电机、变频器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施工。
(4)能源站房内的工艺管道、计量等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施工。
(5)能源站工艺设备动力电源部分的建设施工。
(6)能源站工艺设备DCS、PLC等远程监视系统和控制系统的建设施工。
(7)能源站房内系统检修电源及热泵润滑油系统不间断电源的建设施工。
注:工艺管道的施工节点为厂房外1米。电气设备动力电源节点为高压电气开关柜出线端。
施工第二标段:供暖侧管道施工工程,计划投资2700万元。
施工内容包括标段蓝图范围内容但不限于:
能源站外图纸设计的供暖侧DN1200管道的采购、焊接施工、保温、焊口探伤、管线铺设、阀门井、管道跨河施工等建设施工,不包括永莘路、津五路的开挖、管涵施工和道路恢复。
施工第三标段:津五路道路工程,计划投资1350万元。
施工内容包括标段蓝图范围内容但不限于:
(1)配合供热管道施工涉津五路部分路段的管沟开挖及回填施工。
(2)津五路道路恢复施工。
施工第四标段:能源站房和既有站房改造工程,计划投资3630万元。
施工内容包括标段蓝图范围内容但不限于:
1.能源站房项目(计划投资1300万元)
①能源站房施工。
②能源站房的装修、消防、照明等建设施工。
③能源站房内电缆沟、排水沟等建设施工。
④能源站热泵、水泵、除污器、蓄水池、管道基础等设备基础建设施工。
⑤能源站周边路、绿化等建设施工。
2.既有站房设施改造(计划投资2200万元)
①94个二级站房的改造建设施工。
②利华益站回水母管除污器更换。
③津三路换热站的5台循环水泵改造为机械密封,板式换热器5台清洗及漏点维修。
④公司管网补水站房建设施工。
⑤公司2#锅炉原烟气脱销湿法SNCR改造为干法SNCR脱销系统。
⑥公司1#2#锅炉混合烟筒外防腐施工。
⑦公司1#2#锅炉炉排大修。
⑧公司车间外墙维修、锅炉烟道保温修复及干煤棚东侧南门卷帘门改造。
⑨公司至一中换热站高温水管道改造。至东津渡片区供热干线扩容。
⑩一中换热站改造为增压站。
⑪其他零星工程。
3.永莘路管涵施工和道路恢复(计划投资130万元)。
施工第五标段:余热侧管道工程,计划投资2370万元。
施工内容包括标段蓝图范围内容但不限于:
①能源站房至利华益维远化工院内凉水塔余热侧DN1200、DN1400管道的采购、焊接施工、保温、焊口探伤、管线铺设、阀门井施工等建设施工。
②能源站房至利华益维远化工院内凉水塔余热侧电动阀门的电源、远程控制、配电室等电气设备设施建设施工。
③能源站房至利华益维远化工院内凉水塔余热侧DN1200、DN1400管道的管沟的开挖、回填、道路恢复、绿化恢复等施工。
监理第一标段:对施工第一标段能源站设备、工艺安装工程进行监理,计划投资46.19万元。
监理第二标段:对施工第二标段供暖侧管道施工工程及施工第三标段津五路道路工程进行监理,计划投资25.66万元。
监理第三标段:对施工第四标段能源站房和既有站房改造工程进行监理,计划投资21.00万元。
监理第四标段:对施工第五标段余热侧管道工程进行监理,计划投资13.72万元。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8356.57万元,其中施工计划投资18250万元,监理计划投资106.57万元。
工程地点:津二路以西利十路以北。
2.2招标范围(标段划分、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为五个标段,监理为四个标段。投标人可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
施工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内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监理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内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施工的投标企业须具备的条件:
参与本工程施工第一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提供)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提供),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拟报项目经理具有自2024年2月(含)以来不少于6个月依法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参与本工程施工第二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拟报项目经理具有自2024年2月(含)以来不少于6个月依法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参与本工程施工第三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拟报项目经理具有自2024年2月(含)以来不少于6个月依法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3.2参与本项目监理的投标企业须具备的条件:
参与本工程监理第一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提供)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机电安装工程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总监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拟报项目总监具有自2024年2月(含)以来不少于6个月依法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参与本工程监理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总监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拟报项目总监具有自2024年2月(含)以来不少于6个月依法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监理标段,施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均须满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指南(试行)的通知》(鲁建质安函[2023]6号)文件的规定。
3.3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其省级分网现场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栏目。
5.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3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成功,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4年09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利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6.3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内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网上开标大厅,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0546-8388055。
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利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利津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
地 址:利津县城永莘路与利八路交叉口以北
联系人:刘聪聪
联系电话:0546-5621234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和阳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利津县城区利一路111号金凤凰大厦1317室
联系人:刘立强
联系电话:18354625111
监督单位:利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546-5621236
投标软件技术客服:4009980000、0546-8388055
造价技术支持电话:巴先生 13789838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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