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臭氧污染成因诊断与污染防治能力提升科技支撑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辽宁省臭氧污染成因诊断与污染防治能力提升科技支撑服务项目。
二、工作目标
较为全面地掌握辽宁省臭氧污染特征与防治形势,试点开展高活性VOCs特征污染物网格化观测及重点企业源谱分析,弄清代表性城市臭氧污染成因与本地排放和外来传输的贡献,提升臭氧污染过程分析诊断能力,为科学制定辽宁省臭氧污染应对机制与管控策略,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供科技支撑。
三、项目技术要求
(一)辽宁省近年臭氧污染特征与防治形势分析
有效整合辽宁省近年(2017-2024年)现有大气观测站点历史数据及公开发表的共享数据,较为全面地分析辽宁省各城市臭氧浓度的时空分布特征与演变趋势,形成关于辽宁省臭氧污染特征的规律性认识,指明全省各城市的臭氧污染防治形势,明确各城市臭氧污染治理管控的重点区域和关键时段;以锦州市作为代表性城市,分析锦州市臭氧前体物NOx和VOCs的浓度水平和变化特征、臭氧与其前体物NOx和VOCs的关联性。
(二)代表性城市重点企业VOCs排放特征分析
以锦州市作为代表性城市,基于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排污许可、应急减排清单等资料,结合锦州市其他污染源相关信息和材料,综合分析涉VOCs行业及企业的分布,明确锦州市VOCs排放的主要来源及各区县的排放情况;筛选涉VOCs排放的典型行业和典型企业,开展现场研究,进行重点企业VOCs源谱分析,厘清重点污染源VOCs排放特征及其影响因素,掌握高活性、高毒性VOCs的排放现状,明确重点行业VOCs管控和治理的关键物种。
(三)代表性城市夏季臭氧成因来源分析
以锦州市作为代表性城市,总结臭氧污染发生的典型气象条件,分析气象条件对臭氧污染的影响;开展环境空气VOCs加强观测,分析VOCs的大气光化学反应活性,判断臭氧生成的敏感性;分析锦州市臭氧污染过程中本地生成和外部传输对臭氧及其前体物的贡献;开展VOCs来源解析,明确影响臭氧生成的重点VOCs物种与行业来源。
(四)臭氧前体物管控现状评估
理清辽宁省近年来围绕臭氧前体物减排已经发布和实施的政策,通过实地调研初步掌握代表性城市重点行业污染管控和贯标情况,评估关键前体物管控现状,尤其是涉及VOCs无组织排放的管控情况,明确管控对策和措施中的薄弱点;结合代表性城市重点行业VOCs排放特征的现场研究,了解重点工业企业已采用的VOCs治理技术,初步评估重点企业VOCs全过程治理现状。
(五)臭氧污染应对机制构建与管控策略建议
开展国内其他先进地区、辽宁省内臭氧污染应对机制调研分析,总结辽宁省臭氧污染管控措施落实的突出问题。以锦州市作为代表性城市,开展臭氧前体物减排对臭氧浓度的改善效果预评估,模拟分析锦州市为实现臭氧轻度、中度污染防控目标,前体物排放量的减排比例要求;构建臭氧污染应对机制,提出辽宁省臭氧污染防治对策建议。
四、项目服务要求
(一)中标人必须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引用和接触到的所有数据进行严格保密,不能用作与本项目无关的其它用途。
(二)中标人必须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结论、成果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向其它任何第三方透露。
(三)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以下成果:
1.辽宁省臭氧污染特征与防治形势分析报告;
2.辽宁省代表性城市重点企业VOCs排放特征分析报告;
3.辽宁省代表性城市臭氧成因来源分析报告;
4.辽宁省代表性城市臭氧污染管控现状评估报告;
5.辽宁省臭氧污染应对机制与管控策略建议。
五、项目管理要求
(一)组织实施要求
中标人应合理安排研究报告及相关材料编写等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并进行精心的组织实施。
(二)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中标人须配备专业团队,不少于5人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项目验收要求
中标人提交的项目成果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验收。
六、项目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验收并提交相关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