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乡村振兴战略”宜良县岩泉旅游4A级景区提升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50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00万元
招标公司宜良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马超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桥生0871-6321008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3
公告正文
“乡村振兴战略”宜良县岩泉旅游4A级景区提升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乡村振兴战略”宜良县岩泉旅游4A级景区提升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景区景观提升工程、景区历史文化纪念馆项目打造(含文物修缮)、景区道路提升改造等约3500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宜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2-02 16: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宜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597300)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宜良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马超 |
办公电话: | 0871-67524776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王桥生 |
办公电话: | 0871-63210081 | 移动电话: | 18287463275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300091001001 |
标段名称: | “乡村振兴战略”宜良县岩泉旅游4A级景区提升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2-09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2-23 09:00 |
开标地点: | 宜良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5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设计:本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配合完成各阶段成果的评审、审查和修改调整,配合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单位的各专项审查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后续服务等,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 (2)施工:本项目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并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按规定完成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交付使用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保修工作等后续服务等。 (3)采购: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有关技术规范完成设计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项目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试运行。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7)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8)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关承诺),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新入职员工,提供社保情况说明及劳动合同。 (2)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新入职员工,提供社保情况说明及劳动合同。 (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应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备有效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本单位(含分子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提供社保情况说明及劳动合同。 (4)项目管理机构配置:项目组人员配备合理,并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其中: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中须配备至少(含)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新入职员工,提供社保情况说明及劳动合同。 |
业绩要求: | (1)若非联合体投标,则企业业绩要求为:提供一个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包含已完工和正在实施的项目)合同金额或总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总承包业绩。 (2)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企业业绩要求为:施工单位提供一个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包含已完工和正在实施的项目)合同金额或总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总承包业绩;设计单位提供一个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包含已完工和正在实施的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或总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
其他: | 3.3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19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或网页打印稿,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且联合体双方均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双方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联合体中有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4)投标人须提供由人社部门出具的项目所在地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开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承诺(格式自拟,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4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附2019-2021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以上财务状况的证明材料)。 3.6拟配备项目项目组成员要求: 3.6.1施工项目组成员:必须按云建标【2014】678号文、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 53/T-69-2014)规定进行配备;拟配备的所有人员必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提供社保情况说明及劳动合同。 3.6.2设计项目组成员:配备的所有人员必须提供本单位(含分子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提供社保情况说明及劳动合同。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2-23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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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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