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lrq-2022-fw-0001
预算金额183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吴亚岚0432-63983850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21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8
公告正文
吉林元通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2023年CNG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LRQ-2022-FW-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元通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2023年CNG运输项目,招标人为吉林元通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元通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2023年CNG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林元通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2023年CNG运输。
2.2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限高效完成。
2.3计费依据:以元/立方米报价,按双方确认的实际运量据实结算运费。
2.4服务期限: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5实施地点:起运地为招标人所属吉林市CNG加气母站及周边母站到吉林市及周边县市CNG终端站点。在招标人要求的运送时间内,安全送达指定地点的前提下,承运人可自行选择符合交通安全法规等相关规定的线路。
2.6报价方式:投标人须按下表同时报出每条线路单价和总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报价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供选择的投标报价;
投标人须对所投标段进行全线路报价。
2.7投标报价的构成:(1)投标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折旧费、车辆保险费、燃料费、维护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人员费用(含保险)、占撬费、税金等全部费用。(2)投标人应结合自身运营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到各种报价影响因素,确定可能发生的全部成本费用,并且上报价格构成。(3)增值税税率9%。
2.8付款方式:按月结算,在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发票后60日内,以银行转账形式付款。
2.9本项目共两个标段,具体内容见下表。
第1标段:配送年预计配送量360万立,运输费用158.44万元(含税)。
序号
用户名称
起运地
到达地
预估运距
最高限价
预计需求量
(万方)
预计运费
(万元)
(单程)
(元/m³)
1
万林
吉林市031县道吉林市CNG加气母站
吉林市龙潭区缸窑镇
58
0.45
90
40.5
2
恒盛
吉林市031县道吉林市CNG加气母站
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军民路8号
16
0.28
124
34.72
3
舒兰
吉林市031县道吉林市CNG加气母站
吉林市舒兰市G222国道
100
0.57
146
83.22
9
合计:
 
 
 
 
360
158.44
 
 
第2标段:配送年预计配送量289万立,运输费用154.15万元(含税)。
 
序号
用户名称
起运地
到达地
预估运距
最高限价
预计需求量(万方)
预计运费
(万元)
(单程)
(元/m³)
1
吉林销售
吉林市031县道吉林市CNG加气母站
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127号附近
14
0.55
109
59.95
2
吉林销售
吉林市031县道吉林市CNG加气母站
吉林市龙潭区合肥路北50米
12
0.55
72
39.6
3
吉林销售
吉林市031县道吉林市CNG加气母站
吉林市昌邑区珲春北街3000西北方向80米
16
0.55
48
26.4
4
昌邑
吉林市031县道吉林市CNG加气母站
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与龙北路交叉口西50米
20
0.47
60
28.2
 
合计:
 
 
 
 
289
154.15
注:1.用户吉林销售合肥路站、中兴街站使用液压平推挂车。
2.以上金额均含税。
3.本项目设单价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超出招标控制单价,投标将被否决。
4.以上所有运输量均为全年预估,如有偏差招标人不承担相关及其连带责任。
2.10投标人可以投多个标段,依据标段顺序进行评审,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已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后续标段中不再参与评标。
2.11招标人将对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对服务质量不满足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有权对后续工作量进行调整。
2.12本项目预计新增路线:吉林市031县道吉林市CNG加气母站,预计运距(单程)为0-500公里,预计需求量366(万方),预计金额:183万元。招标人将选择第一标段与第二标段中标人竞价参与新增路线的报价,报价最低者负责新增配送业务的承运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其他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危险品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
3.3车辆要求:
标段一: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辆牵引车,5辆运输压缩天然气专用罐车(自有或租赁);
标段二: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辆牵引车,7辆运输压缩天然气专用罐车(自有或租赁,其中须包含4台液压平推长管拖车);
牵引车须提供资料:行驶证,营运证,强险保单商险保单。
运输压缩天然气专用罐车须提供资料:行驶证,营运证,设备年度检验报告,设备定期检验(大检)报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按本文件第六章格式Ⅳ-8-2提供自有车辆明细表
另: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
从业人员:每辆牵引车应配备双驾驶员及相应的押运员(数量须与本项目牵引车数相匹配,一牵引车两驾驶员一押运员),提供危险货物准驾证、押运证扫描件。
 3.4投标人须提供安全资质审查文件,主要内容必须包括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设置、HSE或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和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证书资料。
3.5.运输操作流程(实际业务发生时可能发生调整,以招标人最终确定为准)
⑴.招标人调度员向承运商发出运输配送指令;
⑵.接到配送指令后,及时调配CNG挂车驾驶员将CNG挂车运输至招标人指定母站,由CNG母站操作工进行充装作业;
⑶.将CNG挂车安全运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⑷.CNG挂车安全、准确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后,接受指定地点工作人员的现场指挥,安全准确地停放至卸气场地。
3.6投标人须承诺:
⑴.驾驶员和押运员须在招标人处备案,无酒驾、毒驾等其他违法记录得驾驶员。
⑵.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没有发生过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等,如提供虚假承诺,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取消今后3年内参与招标人组织的任何招标工作投标资格。
⑶.具有随时按招标人要求组织符合规模要求车辆的能力。
⑷.须配备国家监管部门统一要求的GPS定位及相关监控必要硬件设施,未来要按照招标人物流监控及管理系统要求进行信息化监控设备改造,以保证能够介入招标人信息化系统,期间发生的改造及相应费用由承运商承担。组织专人24小时监督,途中实时跟踪检查,保证运输过程中质量与数量安全。
⑸.须自行组织在装车点(CNG加气母站)及当地有关部门的车辆备案具体工作。
⑹.提供的配送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证件齐全、核载质量与行驶证核定一致。始终保持车辆状况良好,车载设施、消防器材及附件完好齐全,从而使承运车辆始终具有良好的技术性能,有效保障承运人员及所运输货物的在途安全。
3.7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CNG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须提供业绩运输合同和发票扫描件。
3.8其他要求:(1)以投标单价形式签订运输合同,实施后以固定单价与实际运输量结算。(2)固定单价不因人工等其他价格的变化而调整,合同另有约定者除外。(3)对承运过程中发生压缩天然气短少、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负责消除给甲方带来的不利影响。(4)乙方应确保压缩天然气及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3.9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必须清晰可见,如果模糊无法辨识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10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度(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11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12投标人 2019年 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存在影响本项目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以及目前正在进行中的可能对投标人未来的履约能力构成重大影响的案件情况。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2年12月14日17:00至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1日17:00(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2-12-28 08:3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两个标段均应提交不少于3万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开标时间:2022-12-28 08:30:00;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现场开标地点: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开标室。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由招标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方式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132021
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3983850;0432-63983960;0432-63983872。
电子邮件:jh_zbfs2@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项目联系人: 吴亚岚
电    话: 0432-63983891
传    真: 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 jh_wuyal@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2022 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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